10年前谋杀案重审 港男子判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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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7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12月7日报导)高院重审一宗谋杀案,犯案时年仅16岁男子突然认罪,被判监16年。

案发在十年前,当时年仅16岁的男子刘健恒,在深水-麙`15岁的女朋友,被裁定谋杀罪名成立,判监29年。但被告较早时向特首求情,要求上诉推翻判刑案件昨日重审,但被告表示,不忍心再令死者家人感到困扰,突然在庭上承认谋杀罪,案件在今日宣判,被告被判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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