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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总理戴克辛之子违反证券法遭罚600万泰铢

2006-03-10 22:48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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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协昌曼谷十日专电)因为违反证券安全交易法的泰国总理戴克辛之子潘通提,今天遭到泰国证管会处以近六百万泰铢(约二十五万美金)罚款,而戴克辛之女萍通塔则未受到任何处罚。

潘通提是因为未能及时申报及填写股票交易与流动报告表,违反泰国证券安全交易法第二百四十六及二百四十七条,依照罚则,每天最高可以罚款一万泰铢(约二百五十美金),并可累计,因此潘通提被罚五百九十八万两千泰铢。

泰国证管会副主席普拉松指出,这个罚则是由包括泰国皇家警察、中央银行、财政部代表等合组的委员会决定,但潘通提的姐姐,也是戴克辛长女萍通塔,未发现违法情节。

此外,对于反戴克辛阵营质疑新集团旗下的丰裕控股投资公司的注册地点为英属维京群岛,证管会强调并未违反任何规定,而潘通提与萍通塔的股票流动,也未影响股市。

同时对于媒体揭露有两家丰裕控股投资公司,分别设立在英属维京群岛以及英国,证管会也出面澄清,强调只有一家丰裕控股投资公司设在英属维京群岛,只是通讯地址不同。

戴克辛率领的泰爱泰党今天也公布一份多达四十四页的报告,详述戴克辛家族出售新集团的细节,也强调这笔交易案没有任何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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