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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电:HiNet拍卖网客户资料可依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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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代芝台北二十二日电)对于台北市国税局要求网路业者提供超过十万笔以.com.tw 网域登录的营业人资料,中华电信表示,HiNet仅是台湾网路资讯中心(TWNIC).com 网域名称申请的代理受理窗口,不具有资料所有权,但检警或国税局如依法索取Hinet拍卖网客户资料,HiNet将依相关法律程序提供。

中华电信表示,HiNet只负责代理送件,资料最后确认与相关资料归属于台湾网路资讯中心(TWNIC),中华电信HiNet不具备资料所有权。且依法务部函覆交通部电信总局解释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6条与第8条规定,个人资料搜集或利用,不得逾越特定目的必要范围,应于法令执掌必要范围内为之,并与搜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一次要大量资料,明显有违个资法的比例原则。

不过,中华电信表示,在Hinet拍卖网的客户,若有逃漏税嫌疑,或是检警依法索取个案资料时,HiNet将依相关法律程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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