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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吉贝沙尾开发 应兼顾法理情取得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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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耀彬澎湖县九日电)澎湖吉贝岛沙尾海滩周边基地开发,后续衍生立委质疑国有土地上业者违法占用,却由政府编列补偿金等问题,让原本单纯的奖励民间投资土地开发案变得复杂化。但如果国产局、观光局澎管处、地方民意、占用业者、生态团体等能够基于兼顾法理情前提,取得平衡点将是澎湖之福。

澎湖县白沙乡吉贝岛南端的沙嘴地形(当地人称为沙尾)具有国际级观光景点的开发潜力。早在民国七十二年由财政部国有财产局承租给业者陈西南(已病故)建造海上乐园,经过十九年期间业者自行扩充营业面积,八十七年澎湖地方法院判决违法。

九十一年十二月国产局和业者终止合约并由澎湖国家风景区管理处提出拨用处理,同时进行招商作业,由于业者扩充的违建地上物未拆除,经过多次协调后,交通部编列新台币三千八百万元补偿金,但业者家属不接受,导致全案延宕迄今。

这段期间澎管处依据促进民间投资参与公共建设条例开放“BOT”公开竞标机制,不料又衍生当地民意希望由当地社区拥有自营权和生态团体基于生态环境破坏的疑虑反弹,因此让整个案子纠缠不清、投资者却步等负面结果。

事实上,就地方发展迫切的角度来看,吉贝沙尾基地有开发的必要性,才能激发当地繁荣与澎湖观光产业整体发展。然而整个事件是两件事,没有一个机关或个人有错误,因此,两件事需要分开来处理,同时要兼顾主客观的观点中取得平衡,才是澎湖之福。

首先,业者长期经营违法兴设的地上物补偿部分,其实就法而言,政府确实无需编列补偿金补偿违法业者,然而在我国律法中法理情都有相关的考量,因此,过去以来业者违法确定并执行处分后,后续仍有其情理考量的立基而拥有优先权,连带着衍生“补偿金”问题。

因此,要让整个案件顺利解决,政府公权力必需彰显依法执行,业者则需在权益平损点尽快做出决定。届时才能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开发基地上的违建地上物,让事件单纯化。

至于沙尾BOT开发案,澎管处在整个开发案中,必需坚持依法行政,以开放方式公开竞标,同步辅导吉贝当地社区筹组基金会,如此才能有合法资格参与竞标,如此一来可以解决合法经营权归属问题。

就生态保育观点来看,澎管处日前拟定BOT案相关事宜时,已针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有相关的调查评估,并要求未来得标者必需依照生态保护相关法令与契约内容来兑现,而持反对立场的生态团体,也可以组成监督小组要求投资者和辅导机关确实落实生态保护与保育等防治措施。

澎湖吉贝屿国际观光旅馆BOT案九日在立法院举行公听会讨论,如何在兼顾观光发展地方和环境生态保护取得平衡点,让与会的学者专家和地方人士伤脑筋。//中央社


综观澎湖吉贝岛沙尾违规和开发与否的争议与困扰,其实重点不在于招商案要不要暂缓,而是要着重以法理为基础的前提下,让合法的BOT招商案顺利遂行,民意和经营权的争取则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来落实,至于生态保育保护部分,调整负责和监督的比重,届时才能创造地方发展的契机和繁荣,也才能让澎湖的重大开发案尽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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