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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放宽来台观光 每日增为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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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罗添斌/台北报导〕中国政府今将公布中国居民赴台旅游管理办法,根据我方统计,自2002年1月至今,中国人民来台观光达到十万七千余人次,但中国观光客来台后行踪不明案例频传,对台湾治安如同不定时炸弹。

陆委会统计指出,国人赴中国旅游人数,自开放至今累计达三七九九万人次,2005年全年则有四一一万人次;相对于此,自2002年1月台湾开放中国人民来台观光,目前已累计有十万七千人次,2005年为五万四千人次,今年第一季一万九千人次。

但中国人民以观光名义来台后,却有跳机、入境后失踪、集体失踪、潜散在台湾各地,或是以其他身份转往他国的案例出现,导致台湾必须付出相当高的社会成本,并且对社会治安产生冲击。

经治安单位陆续寻回部分观光客,发现这些人士大多是“假观光、真打工”;截至本周为止,仍有三十二位以观光名义入境的中国观光客失踪。

观光局:仍需协商

〔记者许敏溶、曾鸿儒/台北报导〕中国今将宣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交通部观光局长许文圣表示,台湾相关办法早已公布,不过,中国人民全面来台旅游事务性问题仍须协商。

去年陆委会指定中华民国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是与中国协商中国人民来台旅游的对口单位。未来相关细节协商仍由全联会出面。

许文圣说,台湾已先后开放第二类、第三类中国人民来台旅游,中国一旦公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于全面开放中国客来台。

为因应中国旅客全面来台,观光局也修订管理办法,包括将接待旅行社的保证金由原先新台币一百万元提高到两百万元,以往对逾期不归者采取记点,未来改罚款,一个人二十万元,修正案已提报陆委会。

此外,观光局主秘邱长光表示,目前中国观光客来台违反规定必须遣返时,费用都由台湾的旅行业者利用旅行业保证金支付,对台湾旅行业者相当不公平,中方的旅行社应建立保证金制度,负担遣返费用。

旅行业全联会秘书长许高庆则表示,相关规范其实已经谈了很久,乐见能够明文化。他认为此事接下来就看我方政府态度,建议政府可以做出相对的回应,再由双方授权代表进行协商,等各项细节都达成共识,再正式开放。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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