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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朝野推动国防改革 着重联合作战专业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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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方旭台北十六日电)台湾多位朝野资深国防立委提案的国防改革法案即将出炉,将从下周起召开公听会,凝聚共识。联合作战、军事教育、专业分流将是改革重点,尤其为落实专业分流,未来将级与上校重要军职,凡战斗及战斗勤务官科须完成战略教育;技术勤务官科则应完成专长战略教育或相关硕士学位。

法案规定,军职专长授予以一个官科专长,两个分业专长为原则;并以主要或次要专长任职,必要时得以在职训练任职。将级、上校重要军职,专长经历须五年以上,特殊专长得另规定。公费补助深造的军官应优先晋任。

民进党籍立委李文忠(台北县)指出,国军虽然学经历管理分业分流体系完整,规定严密,但重要专业军职任用却看不到对专业的要求,只要具战院学资及一年相关经历,几可担任大部分重要军职,以保障官科军官与长官人事任用权弹性,无助建立专业化军队,必须落实专业分流的改革方向。

联合作战方面,法案要求,军方须增加联合作战课程比例,增设联合作战班队。人事上,未来联参军官应具联战学资;战斗、战斗勤务官科的将级军职、上校重要军职应具两年以上联参经历。至于参谋本部军官改由该部核定,重要军职由参谋总长提报。并且将级军职不得固定由同一军种军官担任。

法案也主张,未来参谋本部应设副参谋总长两人,其中一人为执行官,即裁撤副参谋总长一人。另三军总司令部改为总部,分置总监各一人,均为上将,掌理各军建军事项,排除在作战指挥链外。至于建案流程方面,法案也主张国军重大投资建案应符合联战需求,优先顺序由参谋总长向国防部长建议。

法案也明定,授与学位的军事学校、学院校、院长任用资格,由国防部会同教育部定之。副校长、院长应具教授资格、教育长应具副教授以上资格。此外,校、院长由国防部军事教育委员会遴选,报请总统任命之,任期三年,得延长一任或缩短之。副校长、院长应聘文职人员担任。亦即未来军事院校副校长须文职担任。

包括李文忠、汤火圣(南投县)、国民党籍立委林郁方(台北市)、帅化民(不分区)、卢秀燕(台中市)、廖婉汝(屏东县)、亲民党籍立委顾崇廉(不分区)、赵良燕(高雄县)、台联党籍立委何敏豪(台中市)九位曾任国防委员会召委的国防资深委员,仿效美国高尼法案精神,共同提案建议修改相关法律,展开下一波的国防改革。

包括联合作战、组织架构、军事教育、国防自主等面向,将是国防改革法案重点;国防委员会将陆续召开公听会,凝聚社会共识。

在李文忠推动下,“国防法”、“国防部组织法”、“国防部参谋本部组织条例”、“国防部军备局组织条例”、“军事教育条例”、“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六大修正案,已完成提案,也与国防部、学者专家完成沟通。

军事教育改革方面,法案主张:国防部应宽列预算推动军事教育。至于授与学位的军事学校、学院应符合大学法及教育精神,尊重学术自由。法案也计划设军教司与军事教育委员会。并主张由国防部设国防大学,掌理深造教育及战略研究;并设国防管理大学,掌理建军管理、军备整备人才培养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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