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李纪珠:修两岸条例 金融业才有国际竞争力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4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十七日电)依据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承诺,中国将在今年底前大幅开放金融业务。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李纪珠今天表示,“目前已有二十五家外资金融机构入股二十家中资商业银行”,唯有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放宽投资中国市场限制,台湾金融机构才有国际竞争力。

李纪珠(不分区)说,今年是中国入世第五年,依承诺必须在年底前开放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对象允许扩及中国大陆一般民众,并取消地域限制。现在已有二十五家外资银行入股中国二十家银行,“新加坡淡马锡就入股三家银行”。

她已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她认为,中国市场不仅可解决台湾金融机构过多、台商融资需求,还有机会培养国际竞争力。对中国来说,容易跨越语言及文化障碍,从台湾金融机构学习经验,有助中国金融体系健全及成长,对双方都有利。

李纪珠强调,台湾金融机构有七家在中国设有办事处,但由于两岸尚未签订银行监理备忘录(MOU),台商很难升格;即便顺利升为分行,仍需三年(其中两年必须获利)才能经营人民币业务,“速度太慢”。现阶段可行作法是赴中国设子银行及入股中国现有银行。

她指出,子银行是独立实体,入股中国银行也可直接承作人民币业务,“不失为两个可行方案”,但事涉赴中国投资,银行业受限两岸条例第三十六条规范,要抢进中国金融市场可说是遥遥无期,“修法才能为台湾金融机构解套”。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三十六条规范业者欲赴中国投资,须经济部审查、财政部许可。李纪珠的修正版本拟改为“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并废除有关“…必要时,财政部得报请行政院核定后,限制或禁止第一项所定业务之直接往来”等文字,“以法律位阶免除经济部所定的行政命令”。

她说,外资银行在中国发展快速,台湾业者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大家都想过去”,可是被两岸条例绑死了。两岸MOU无法签订,台资银行无法成立任何营利据点,“对照外资银行在中国已有两百二十六家营利性金融机构、两百四十九家办事处”,台商脚步相对缓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