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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柏薰暂押看守所 明发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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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涉及台湾经济犯罪而被法院判刑定谳的前新偕中建设负责人梁柏薰,今天(4月2日)凌晨返台后被移送台北看守所,由于梁柏薰背有11条通缉罪,其中两件判刑确定,明天将直接发监服刑。至于,梁柏薰是否会再对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收贿指控案提出新事证,也备受各界关注。

此外,检方表示因梁柏薰熟悉陈哲男的政商内幕细节,不排除日后透过梁柏薰来厘清目前正在侦办的陈哲男被控炒股疑案。

不过,陈哲男则回应表示,梁柏薰所提出支票证据,绝不是他的签名,也绝无政治献金,对于李全教多次指控,陈哲男表示,将提法律诉讼。

梁柏薰今天凌晨回台,一度与警方爆发冲突,场面混乱,最后被暂押台北看守所。由于梁柏薰涉及11条经济犯罪,遭到4个地检署通缉,其中伪造一笔5亿多的不动产买卖罪名,遭判刑1年2个月,另一件华侨超贷案,判刑1年。

检调不排除厘清其他弊案

梁柏薰表示,此时返国非如外传“为特定政治阵营助选”,否则他会选在年底选举时再回来,但若要检举陈的不法事证,梁声称他手中掌握的证据“绝对够力”。

依程序,梁返国到案后先回调查局北机组接受人别讯问 (确定身份),再至台北地检署完成归案程序后,直接发监服刑,梁若要提供所谓不法案件“新事证”,只有在北机组或在北检接受内勤检察官讯问时拿出。

梁柏薰2004年总统大选前,爆料指陈哲男收受他600万元献金,做为帮他疏通官司之用,台北地检署当时先后传讯过梁柏薰的父亲、洪姓女秘书,以及梁指称代收献金的证人陈姓男子,但3人均无法佐证陈哲男收钱,此外,检方调查梁柏薰指称签给陈哲男的两张600百万支票,仅能证明单纯的借贷关系,与弊案无直接关联,因此在去年5月中旬将案件签结。

北检表示,若梁柏薰这次提出所谓“新事证”确有价值,先前签结的案件不排除重新侦办,不过梁柏薰迄今只提出两张支票影本佐证,检调认为,如果新事证只有这两张支票,“案情还是在原地打转”。

不过检调不讳言,梁对陈哲男复杂的政商人脉管道有一定程度了解,目前陈哲男因被控在总统府任职期间炒股、违反证交法,届时不排除藉由梁柏薰来厘清炒股案。

苏贞昌:不应让罪犯过度膨胀

行政院长苏贞昌表示,罪犯若提出政府部门人员贪赃舞弊证据,警政相关单位应重视;但“希望社会不要价值混淆,把一个经法院判罪确定的人,把他过度的膨胀,这样的社会不健康,也让被掏空、受害的社会更受伤”。

苏贞昌说,他也要求法务部,对于掏空银行、侵害社会等重大罪行人犯,应该速查、速办,这样社会才有公道,才是防止犯罪之道,不要让罪犯过度嚣张,社会才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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