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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柏薰返台指证 陈哲男被收押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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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庆川/特稿

十个月前已以查无实据签结的陈哲男疑收受不法政治献金一案,外界可能好奇,为何同样事证不变,但重启侦查后,案情出现一百八十度转折,主因在于梁柏薰回国及重要证人改变证词。

梁柏薰是在2004年台湾总统大选前夕爆料,不少绿营人士认为,梁有案在身,在敏感时刻猛咬当时被认为是陈水扁身边重要人士的陈哲男,背后应有特定人士操作、煽动。

不过,梁当时的说法看似有几分真实性,他提出的证据相当具体,包括“二张各三百万支票”,“支票号码分别是AK3108901与AK3108902”,“支票到期日为九十一年9月28日”,“开票人是陈丽香”等,并提出多位人证。

选前梁隔海爆料 查无实据签结

台北地检署相当慎重,分案由时任北检检肃黑金专组主任检察官林邦梁侦办,林依支票号码追查,传唤陈丽香、及汇入二张支票的账户所有人刘幸宜说明。据悉,当时陈丽香指她没有在场,刘幸宜也指出,此账户实际使用者是杨振丰。

几个月后,林邦梁升任襄阅主任检察官,此案改由主任检察官林锦村接手,而林紧接着又传来杨振丰,及梁所称知悉此事的父亲梁益田、女秘书洪淑惠及一名陈姓男子,不过,杨指与梁有借贷关系,相关人士也否认知情,因此全案在查无实证下签结。

梁陈对质加证人改口 案情逆转

梁柏薰上月底,在上海跨海向陈哲男呛声,指他“拿钱不办事”,“有种就看着我的眼睛,发誓没拿钱”,并指手边握有他拿钱的铁证,表示要回台投案与陈对质。

梁返台后,检方重启侦办,先前证人各说各话,在关键点时,无法求证的情况,在多次借提梁柏薰,一一对质,加上女秘书洪淑惠改变证词,指当时在场,陈哲男确收钱,案情才急转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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