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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扣缴所得漏报免罚 财部:影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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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十七日电)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天决议通过,若纳税义务人因财政部提供的扣缴资料不正确,导致漏报,可予以补税免罚;不过,财政部常务次长林增吉指出,目前税法已有漏报所得25万元以下、税额1万5000元以下免罚规定,若再放宽,恐危及整体税制,影响重大深远,盼能多加考量。

林增吉表示,纳税义务人目前透过网路上查到扣缴所得资料,是每年一月三十一日之前,由扣缴义务人依规定提供给财政部,财政部再上传的资料,原来用意是提供纳税义务人报税时做为参考;因为这些资料只包含有先扣缴的所得,以及一月三十一日之前的资料,并不够完整。

况且,目前税法规定,漏报所得额在25万元以下、税额在1万5000元以下都可以免罚。如果放宽成只要是扣缴义务人没提供的所得,都可以免罚,恐怕会造成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义务人勾结,先不申报所得,等到被查到才缴纳的结果,因为反正不会遭罚锾。

举例来说,若纳税义务人有500万元的年所得,扣缴义务人只报100万元,林增吉表示,全台的税务人员也不过1万多人,如果没查到,纳税义务人不就逃过其他的400万元所得,更不用说,如果被查到,也只是补税而已;这样的放宽,对诚实申报的人不公平,也恐怕变相鼓励纳税义务人先不诚实申报,他担心会影响整体税制公平。

林增吉指出,税法规定有所得就要申报;本来财政部提供纳税义务人上网查所得资料,是要多做服务,结果被外界误解成提供资料不正确,以及这样的结果,让他感到无奈;他希望各界能了解这样的修改影响重大,目前漏报所得在25万元以下、税额1万5000元以下免罚的规定,是否适宜再放宽值得多加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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