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遇害遗体摆两年 死因成谜无法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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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熙采访报导)山东省潍坊市同业化学有限公司民工田胜春,因为工地气体有害、超时间的劳动、老板的虐待,欲讨领工资辞职回乡,结果遇害工棚。遗体在山东潍坊摆放两年,家属索要遗体进行法医鉴定和处理后事遭拒绝,并且多次出动便衣警察和黑社会阻挠家属和律师调查。

案发至今,公安机关连死亡时间、地点和死因均不告诉家属,不给家属《法医鉴定书》和《尸体解剖报告》。家属向各级机关了解反映,上访求助,也没有一个部门给家属一个交待。

难忍工害 索要工资辞工遇害

据田胜春胞弟田胜尼指称,2004年5月中旬田胜春打电话回家,诉说厂内气体特别难受,加班时间太长,老板也不加发工资,对其态度恶劣,准备向老板索要工资后立即回家。

田胜春生前生活照(照片均由遇难家属提供)

5月26日至27日,田胜春连续加班24个小时,包工头不计加班工作量。田胜春要求辞工回家,遭到包工头的拒绝,28日遇害工棚里。据一民工透露是不给回家,遭到老板殴打所致。

5月29凌晨5点左右,田胜尼接到包工头哥哥田秀松的通知,说田胜春在潍坊工地死亡,他当即报警要求警方一定保留第一现场。当他到达事发工地时,第一现场已被警方销毁。

两名警察以他为伤亡者家属的名义,提出对他做笔录。然后告诉他,遗体必须运走立即火化,如果不火化,他得为此承担全部责任。因公安机关不告之案情经过,他提出要求,对遗体进行解剖。笔录做完后两名干警又编写了许多内容。

田胜尼反复恳请工作人员就死亡发生时间、地点和案情经过告诉他,以便告之家中亲友。他们始终不肯,总是说他们不知道,需要问他们领导。

记者电访包工头任劲松,请他对田胜春死亡案件作个说明,任说:“网路上都有资料,你自己去查吧!”就匆匆把电话挂了。

向执法单位讨说法反遭殴打

田胜尼因没有看到现场,不同意将遗体立即火化,开始大声叫嚷,遭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伟朝他胸前猛打一拳。他随即打110报警处理,等了快1个小时,打了3次电话,都不见警方出面。

于是,田找到潍坊市公安局,就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干警销毁现场、做假笔录以及公安分局副局长张伟打人、110不出警等事向潍坊市公安局领导讨个说法,等了半天市公安局领导始终没有出现。此时办案的王宏军带来的一批民警,在公安局大厅对他动手威胁,说这是领导的指示──打。

记者再求证打人民警王宏军,接听者是另一单位的人,他表示,王手机已经换了,但不愿告诉新号码,记者:“您知道田胜春的案情吗?”他回答:“不同单位,不清楚。”

有民工反映,“我们在这里常常遭受包工头或带班老板的打骂,只能忍受着。一旦反抗,不仅拿不到工资,反而遭到毒打,报警也没有用,警察与他们是一伙的。”工地包工头任劲松扬言:“110民警就是给‘同业化学’看门的。”

“环保局”就6月16日田向法医魏新光索要《法医鉴定书》,法医以尚未完成鉴定为由,不能告之。法医认为体内没有发现可以致死的病理症状,只能臆测猝死。

针对遗体解剖中的许多确凿证据面前,在场公安分局的李政委也认定此案为刑事案件。但分局的领导说:“追究刑事责任对家属没有任何意义。如果不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包工头和厂方,通过经济的方式给家属精神上的补偿。”

中科院博士生为兄讨公道荒了学业

案发四个月,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全遭到拒绝时,家属委托律师去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查看《遗体解剖报告》和《法医鉴定书》。公安民警还对律师进行武力威胁,并告诫律师不得再来公安机关查阅或打听田胜春案情。

至今,遗体摆放在殡仪馆两年,当地公安机关既不告诉案情,也不处理此案,以追究刑事责任对家属没有任何意义,没有追究任何一个责任的人刑事和民事责任。

田表示:“为了给哥哥讨回一个说法,为了使相关责任人得到法律地制裁,为了使这些处理此案过程的违法人员得到法律的惩罚。两年来,我四处上访求助,费了大量的精力和物力,博士学业遭到荒废,家人的精神经受着难以言状地打击。”

“从广州到潍坊,从潍坊到济南,从济南到北京,跑过许多部门。公安部说找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公安厅说你去找潍坊市公安局,而潍坊市公安局说去找公安部和山东省公安厅。一次又一次,还是没有一个部门出查处此案。”

山东潍坊市民提到当地警察腐败时,也都表现出极大的愤怒,列举一系列警察与黑恶势力相勾结的丑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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