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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媒体难做  刊登地图要先送审

2006-07-12 24:5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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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于国香港十二日电)中国对传媒的箝制愈来愈多,在准备立法限制传媒报导突发事件之际,国土资源部颁布“地图审核管理规定”,自八月起,媒体要使用地图须送审,刊登时如无审批编号将被罚款。

据香港“苹果日报”报导,国土资源部规定,八月起在中国公开出版的地图,包括媒体刊登的新闻地图及在商品上附加的地图,都要接受国家或省级测绘部门的事前审核。

报导说,审核范围包括保密、国界线、省分界线、重要地理要素及名称等。历史地图、世界地图、时事地图等还要由国家测绘部门会同外交部一起进行内容审查。未按规定送审者,将处人民币三千元至三万元罚款。

报导指出,一般相信此举是出于政治目的;过去中国一些地图曾因在中国版图中漏标台湾或南海诸岛而引发政治风波,一些引进的外国地图也因对台湾与大陆使用不同颜色或在中印边界线标示与中方口径不同而惹麻烦。

另外,中国一些表现高丽、新罗、百济等古国的历史地图,成为南韩现在对中方提出领土要求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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