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被起诉法轮功学员要求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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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9日讯】(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欣慧/明薇新加坡报导)2006年7月14日新加坡政府以“非法集会”的名义,控告了九名当地法轮功学员。这一指控是针对9个月前,也就是去年10月22日和23日,一些法轮功学员在地铁站和商业街乌节路上派发资料一事。

这九名法轮功学员7月14日首次出庭,都表示不接受认罪。他们要求延期8周,以寻找辩护律师。法庭允许其中八名学员延期一周,他们将于7月21日9点出庭。另一名学员由于已定好了去华盛顿DC的行程,法庭允许其延期至8月4日出庭。

7月17日,针对新加坡警方的起诉案,被起诉的学员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明事情经过,同时阐明他们的立场。

新闻发布会上,当事人之一尤欣作为代表宣读声明,她表示:他们和全世界的法轮功学员一样,只是想向当地人民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尤其是在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事件曝光后,更迫切的希望新加坡民众能够了解真相,共同制止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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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杀人的人可以在那边肆无忌惮的杀人,而喊救命的人却被控上法庭。为什么新加坡的媒体可以对杀人者保持沉默,还邀请杀人头目、专门迫害法轮功、因群体灭绝罪被10个国家起诉的610头目李岚清,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而我们这些呼喊停止杀人的人,却被控上法庭。面对罚款、坐牢。这个世界真的变了吗,真的没有是非善恶了吗?我们不这样认为,在我们这么多年跟新加坡人接触、讲真相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也感受到了他们的善良、他们的同情心。我们强烈的感到善的力量,他能化解一切冤怨。我们还是希望竭尽所能,唤醒人们的善念,帮助一起停止这场人类最邪恶的迫害。”

法轮功学员也呼吁新加坡政府撤销对他们的起诉,切勿为了讨好中共而协同它迫害法轮功。

(录音)

“作为法轮功学员,我们觉得向新加坡民众讲真相,揭露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没有错。我们本着善念,希望更多人了解真相,帮助一起救助那些在中国大陆正在被屠杀的生命。法律是人制定和在执行的,人是有正义和良知的,判断有罪或无罪也要看他的动机和背景。难道我们真的要用法律制裁那些为了救人的人吗?”

控告事件发生后,新加坡主要中英文媒体《海峡时报》,《联合早报》,《联合晚报》和《我报》等登出了一系列文章,称这些学员分发资料的行为是“目无法纪”。同时新华网及多家中共媒体迅速并高调报导了新加坡政府的这一行动。

另一位当事人沉健女士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到,在中国大陆,她曾经被抓3次,中国许多媒体转载了新加坡联合早报抓捕法轮功学员的报导,而且被作为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借口,从而加重监狱和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录音)

“2001年我在中国正好赶上新加坡报纸大肆宣扬麦里芝事件,警察拿着报纸给我看然后说,看新加坡也在抓,全世界都抓你们,那两天他们的气焰很高涨,而且对学员大打出手的现象比平常更有理由,更有证据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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