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反驳香灼玑说法

标签:

【大纪元8月15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8月15日报导)屋宇署晚上表示,最近视察过香灼玑租用的观音山仓库用地,发现存在违例建筑物,反驳了香灼玑的说法。

屋宇署重申,观音山仓库当中有属非豁免工程的建筑物,根据建筑物条例,所有非豁免工程,必须获建筑事务监督批准,因此有关建筑物为违例建筑。

宣布辞去公民教育委员会主席职务的香灼玑强调无霸占官地,租用观音山货仓期间一直有交租,有关“霸占官地”的指控完全没有根据。而他改建货仓是获豁免,因使用的物料没影响原来的结构,绝非僭建。

相关新闻
百渠务修葺令拖两年未执行
港屋宇署指禁窗框挂物件困难
屋宇署公布上月批准动工项目
梁展文:嘉亨湾决定正确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