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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卡拉OK版权收费 台商:不转嫁消费者

2006-08-22 21:44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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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玫兰上海二十二日电)针对中国公告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台商钱柜公司今天表示,他们支持版权收费政策,尊重著作权,绝对不会将这些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中国国家版权局从二十一日起针对卡拉OK厅版权使用费标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告,以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公示的标准为每天每间卡拉OK包厢收取人民币十二元。

台商钱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事业总部副总谢宏格告诉中央社记者说,目前他们得知该案尚未定案,所以业者立场是不便评论。

他说,钱柜支持版权收费政策,尊重著作权,但是绝对不会将这些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钱柜的立场与上海音像协会的立场是一致的。

上海“新民晚报”今天报导,有业者认为,按照歌曲点唱率收费比较合理;如果以包厢为单位收取作品使用费,那负责收费的著作权管理机构要以什么样的根据,向作品权益人分配版权费用。

报导又引述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说,他们反对卡拉OK经营者将上涨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即使经营者要额外收取版权费,也要明示消费者所缴费用中,有多少钱是版权费的支出,而不能涨价却不给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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