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箝制海外通讯社 引国际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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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途综合报导)对中共钳制海外媒体新闻报导的新措施,海外媒体反响强烈,对中国的负面发展引发新的忧虑。

9月10日,中共开始实施《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包括港澳在内的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文字、图片、图表等新闻信息应经由新华社批准。并由新华通讯社指定的机构代理,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发展新闻信息用户。

有媒体疑问,若2008年奥运期间发生地震或其他紧急事故,齐集在北京的外国媒体是否等待中国官方发布消息才能报导?

中国审查外国媒体新闻 美国表示忧虑

中国国营新华社十日宣布章程,要求外国媒体发布中国新闻、照片及图片之前,必须送交新华社审阅同意,并授权新华社检查外国媒体在中国境内发布的新闻且有权力删除违法内容。

这部章程也准备禁止路透社及彭博社等国际金融资讯公司,将产品服务直接卖给银行或中介商等中国客户。

针对中国限制外国新闻媒体作业,美国今天表示忧虑,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凯西在简报会上说:“新闻自由是基本人权,中国宪法也承认这项权利。我们当然反对任何限制新闻自由的措施。”

凯西表示,这项措施显然与中国渴望建立一个以资讯为基础的现代化经济不相容,美国对中国或世界其他地方任何限制资讯流通的意图,都非常关切。

凯西说,美国对新华社这项宣布还需要加以了解,许多新闻媒体也正在了解中。

欧盟轮值主席:这是错误的方向

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出席亚欧首脑会议的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说,欧盟方面认为对于新闻自由的任何限制,以及政府增加对新闻自由的干预都是一项倒退。

现任欧盟轮值主席国芬兰外交部长埃尔基.图奥米奥亚也表示,欧盟会密切关注中共新法规的执行情况。埃尔基.图奥米奥亚强调,无论如何,对于媒体自由而言,这是错误的方向。

欧洲联盟执行委员会11日抨击中共采取加强管制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资讯新措施是一项“负面发展”,并矢言将在欧盟与北京展开人权对话期间提及此事。

欧盟执委会发言人莱登柏格在记者会上表示,“中国昨天宣布的这些措施,让欧盟执委会深感忧心。”

莱登柏格说:“在这个周末(9日)举行的欧盟和中国高峰会期间曾讨论到舆论自由的问题,我们曾强调,我们强烈反对诸如此类限制作法。”

“新规定或令更多新闻工作者坠入法网”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胡丽云相信新规定可能令更多新闻工作者坠入法网,到时类似赵岩、程翔的案件会一再重演。上次纽约时报的赵岩被抓了,就是纽约时报事先报导了江泽民将要交出军委主席权力这样一个事实。

胡丽云表示,此法案还将影响香港的新闻机构,限制香港新闻自由,侵害市民的知情权,“相信新的规定发布后,新闻工作者会将内容控制在规定中” 。

胡丽云担心,部分香港媒体在内的海外媒体一向出售新闻信息给中国大陆媒体,“基于成本效益,香港媒体的高层不会要求记者就同一个题材分别撰写两个版本,日后香港媒体的采访性质和报导的内容将受到大陆的新规定所限制,撰写新闻的手法将以符合大陆要求为前提。”部分海外媒体为了保住大陆市场会自我审查,从而影响大陆以至香港读者的知情权。

胡丽云代表记协呼吁特区政府,向国务院港澳办及新华社反映香港新闻自由的重要。 她相信,现今世界信息发达,中国大陆要执行有关规定也不容易。

陆委会呼吁还中国人民自由空间

陆委会谴责中共此举明显是对新闻自由及资讯流通新一波强力的箝制与打压,已引起外界的高度关注与批评。

陆委会指出,过去中国常以“中国国情特殊”为由,阻挠国际媒体采访行动,但还不敢明目张胆地公开限制新闻采访,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中明文限制新闻媒体报导突发事件之条文,已经引起国际间对其限制新闻自由的质疑。

这次公布新闻资讯管理办法,更是对全世界保障新闻自由潮流的逆向操作,几乎完全排除境外媒体从事新闻报导的自主空间,而却赋予中共政府进行新闻直接监管的法令依据。

陆委会研判,中共对于新闻自由的打压,意图维护其内部的稳定,尤其是近年来中国区域、贫富、城乡严重发展不平衡,已是中国维护稳定的重大危机,因此中国若不限制相关资讯的流通,恐将对其社会秩序与政权稳定造成伤害。

陆委会呼吁国际社会共同敦促中共解除管制,还给中国人民自由的空间。

人权人士:玷污奥运精神

中共在申办2008年奥运成功时曾经承诺,将根据奥运会的要求,作为主办国,必须无条件发放媒体签证,允许媒体记者的自由采访。

人权活动人士则批评中共此举,是对中国社会的伤害,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报导可能造成威胁。

刘晓波:限制言论自由上升为法律

在北京的独立作家中文笔会主席异议人士刘晓波认为,新华社制定的《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是自2004年以来中国政府逐步收紧对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控制的一部分,现在控制越来越严格。

他说,这和今年早些时候出台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如出一辄,限制媒体对事件独立的调查报导。

他说:“原来那种方式,毕竟认为这么公开地干涉言论自由在道义上说不过去,现在就把对言论自由的限制等等上升为公开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了。我觉得,这标志着现在中共6/4以来这么多年,打压媒体的政策方针的一个大的转变。”

李大同:新华社颁布法规,让人诧异

中国青年报冰点杂志前主编李大同说,让人感到诧异的是,新华社本身是一个新闻机构,不是一个行政机关。

他说:“像这样的管理规定在法理上也许应该由国务院新闻办这样的组织,这样的机关来发布,而不是由一个新闻机构来发布。”

李大同表示,中国媒体从来就不被允许直接使用外国媒体的新闻信息,新华社历来就是这样做的,主要使用的都是新华社的通稿,条例颁布只是给了它一个可以干预的根据而已。

信报称“大倒退”

据美国之音报导,一向对香港社会舆论有相当影响的财经报章《信报》11日发表社评,对北京推出的措施表示不能理解,认为这是中国建立负责任、开放和透明政府的大倒退。

信报表示,中国要走改革开放的路,就要做好全方位开放的准备,除了经济上和外国接轨,文化、艺术、思想以至政治上和外国沟通交流是不可阻挡的潮流。

社评说,中国政府近年似乎不是向着更开放、更开明的态度去处理问题,反而处处从政府加强监控程序、管制、惩罚着手,希望阻吓境外媒体,限制民众接收资讯。

“违背信息自由的本质”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网络杂志《大参考》主编、资深评论家李洪宽表示,他怀疑中国想把中宣部对国内新闻媒体的管制延伸到外国新闻媒体,“世界上一件事情发生了,发生事情这个新闻本身是属于全人类的,像中宣部控制中国媒体,非要它批准才能发;就好像一个事情发生了,非得它批准才能认可。这种管制思维就是非常非常落伍的,完全是违背信息自由的本质。”

“扼死新闻喉咙的恶法”

两个月前,中共在反对声浪中通过《突发事件应对法》,即被著名评论家刘晓波指为“扼死新闻喉咙的恶法”。

大纪元专栏作家王一峰表示,中共继两个月前的恶法出炉后,再次匆匆推出另一新闻管制恶条例,表明中共对新闻自由的恐惧和压制已经到了赤裸裸的阶段。

记者无疆界吁联合行动抵制

记者无疆界组织11日发表声明,“我们对这些规定的范围非常关注,因为这些新规定对在中国的外国新闻机构的工作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影响。”

声明指出,“中囯共产党的喉舌新华社宣称对新闻机构拥有管辖权,是骇人听闻的。这也对在中国新闻传播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的新闻机构的记者构成威胁。新华社正在把它自己变成自由企业和资讯自由的掠夺者。”

无疆界记者组织则严厉批评说,中共的发声机器─新华社,扩权到审查外国通讯社发布的新闻,而且有权删除稿件内容,这简直是无法无天,令人愤怒。

记者无疆界组织呼吁,美国、欧盟和日本政府采取联合行动,抵制中国政府限制资讯自由传播的新企图。

信息时代 限制难奏效

香港《开放》杂志执行编辑蔡咏梅早前曾表示,由于近年大陆发生多宗突发事件,出现太多危机,大陆担心无法控制及驾驭,惟有立法加大新闻封锁的力度。蔡永梅说,即使大陆加强对新闻封锁,但现时已经是互联网的年代,很多资讯仍可透过互联网上获得。

王一峰也指出,在现今资讯发达年代,中共的管制已经不能起到什么实质的作用。在国内的民怨沸腾、禁不住的退党及维权声浪中,只能凸显中共对其政权不保的最后的惊慌失措。另外,在临近2008年奥运期间,中共此举明显违背奥运精神,只会给中国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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