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5日讯】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隔壁的邻居老婆婆去户籍警那里告发我,原因是我一下班就伏案写作、形迹可疑。户籍警急于邀功请赏,雄赳赳、气昂昂地闯进我家搜查。我挡在门口不许他进。“请出示搜查证。”我义正词严地说。户籍警凶狠地走了,半个钟头以后,他又返回来,带来了搜查证,还带来了国安部的人。办一个搜查证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难事。我无话可说,只好让他们搜查。他们随便翻了翻我的手稿,就把手铐铐到了我手上。“你的文章中有大量反党言论,立即逮捕法办。”国安部的人气势汹汹地说。户籍警在旁边帮腔,一面得意地狞笑着。
我吓醒了,再睡不着,于是起来写我的恶梦。我的太太也经常做恶梦。她梦见各级党的干部“动员”她“自愿”下乡插队落户。“我已经下过八年乡了啊!”妻子委曲地喊。“那也不行,你要继续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干部冷酷地说。“我已经60多岁了啊!”妻子恐慌地说。“60多岁又怎么样,要与贫下中农结合一辈子。”干部理所当然地说。于是,妻子绝望地哭喊着醒过来,浑身都是冷汗。
我常常想,我们中国要是没有那么多告密者多好!你一个老婆婆,好好在家过清闲生活,颐养天年,不比你窥测邻居的动静、一颠一颠地去派出所告密舒服得多、轻松得多!我常常想,我们中国要是没有那么多挣宠者多好!你一个户籍警,维持好你管的那一片小区的治安,让你那片的住户安居乐业,你就搞好了你的本职工作,又何必多此一举,对别人伏案写作也过度关心!我常常想,我们中国的公检法人员不那么穷凶极恶多好!刑事犯罪分子是人类的共同敌人,有力气你们就对着他们使好了,不要去干涉那些爱想爱说、敢想敢说的正派公民。他们就是有反党言论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是保障中国公民的言论、结社、集会、出版和游行示威的自由吗?
好在我住在加拿大,我的恶梦、我太太的恶梦毕竟是恶梦,不会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对此,我感到庆幸。但是,我怎么能忘记那些不如我幸运的国内同胞呢!他们正生活在我的恶梦中!所以,我利用我的一切业余时间勤奋地写作,写出我的恶梦。这是我对骨肉同胞所尽的一分心意。我盼望他们不做我做过的恶梦,帮助他们从现实的恶梦得到少许安慰和解脱。
朋友来看我,见我在伏案写作,好心规劝我,“都60多岁的人了。还整天写什么!留着这条老命多活几年不好吗?走,跟我去餐馆好好吃一顿。”我对他笑一笑,拒绝了他的邀请,“不,我要写。如果我这条老命少活几年能让许多年轻的生命多活几年,那是多么值得啊!”
“你写个不停,有什么用!”朋友轻蔑地说。“是的,”我同意朋友的意见,“我一个人写,的确没有多大用处。但是,如果每个人都写,写自己的感受,帮国内没有写作自由的人写他们的感受,那就会汇成势不可挡的洪流,冲垮任何反人民、反历史前进的力量!来,你也写吧。我们一起写。”
朋友摇着头,去餐馆好好吃一顿去了。我顾不上起身送他,还是继续奋笔疾书我的恶梦。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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