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陵元:读外公“自传”有感

葛陵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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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7日讯】外公雷豫,字子厚(1883~1974),1908年毕业于京师大学堂(北京
大学前身)。无意于官场,只在民国早年任过两次县长,即1916至1918年任江西省崇义县县知事(即县长)和1921年任湖南省益阳县县长。自1922年卸职在家,自办中学,投身于教育事业。

近日偶读外公给“人民政府”写的“自传”(请读作“反省”或“检查”),谈及民国早年县长的工作:“主要就是惩治‘盗匪’,办省议员的假选举,四乡强募公债,应付新旧派士绅,招待过境驻防伪军队,每天与伪军官们周旋。县长应尽的一切职责,除照例办理普通民刑案件外,简直没有事做。”

那时的县长总揽保护治安、主持选举、征收税债、联络士绅、迎送军队、审理案件。几乎包打全局、无所不为,外公却说:“简直没有事做。”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在县以下的广大农村,几千年来形成的牢固的村民自治社会在充分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在那里,村民的公共事物──御匪、办学、修桥、补路、水利、祭祀,由族长主政,乡绅出资、农户出力,一切都按几千年来的传统习俗有条不紊地进行。县长不用管、也管不着。

当时的“县政府”仅由县长、师爷、账房、捕快、衙役、牢头等为数有限的人物构成。他们不用管乡下的具体事物、不抓阶级斗争、不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自然是“简直没有事做。”

不仅当时的“县政府”小得难以置信,省政府也小得可怜。当时的省政府只有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四个厅。民政厅为民财建教四厅之首。在省长离任之际,民政厅长可代行或递补省长之职。

共产党夺取政权以后,随即展开的土地改革运动彻底破坏了中国农村传统的村民自治社会,族长被取缔了,乡绅(地主富农)被消灭了,农民成立了农会。但是,共产党并不信任农会,它不仅加强了县政府,而且在县以下又建立了乡政府、在村子里成立了村委会。乡政府和村委会都在相应党组织的领导下,对农民(包括他们所组织的农会)进行无孔不入地严密领导。

县政府作为乡政府的上级政府,包揽一切。对工农兵学商、民政财建教,都设立了相应的主管委、局、科。县长作为这几十个委、局、科的总管,当然忙得不可开交。更有甚者,在县长之上还另外设有太上皇──县委书记。县委书记下面也设有许多部、委,自成一套体系,与政府有关部门并行操作,并起监督领导作用。在进行正常行政管理工作之外,县委、县政府还要把政治思想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在毛泽东时代狠抓阶级斗争,在江泽民时代打压法轮功。

党和政的双重机构、中央到乡的五级政府,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官僚集团,压得中国人民吐不过气来。中国历代的官民比例如下:汉代1:7,945,唐代1:3,927,清代1:911,而当代中国的官民比例高达1:26。平均每26个老百姓就要养一个比他们阔绰得多的政府官吏或者共产党官僚。想一想吧,中国老百姓能够富得起来吗?

老百姓有义务养活为他们服务的政府,但是没有义务养活任何政党。哪怕是执政党,也只可以支配它的党员所缴的党费和它的支持者所赠的捐款。中国共产党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机构的工作开支、会议开支、工资开支等一切开支必须由中国共产党自己支付,不得动用国库的一分一毫。

老百姓有义务养活为他们服务的政府,但是不需要由中央到乡的五级政府对他们严加看管。大多数现代国家都只有中央(联邦)、省(州)、市(镇、村)三级政府。中国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做?越是底层的政府,官员总数就越庞大,老百姓为什么要豢养这些吸血鬼?是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吗?胡说!民国早年的政府就比现在小得多。

庞大的中国共产党各级机构、庞大的五级政府官僚集团都是中国共产党为强化它摇摇欲坠的反人民、反历史前进的罪恶统治而设立的。不推翻中国共产党的统治,就不可能精简臃肿的官僚机构,中国人民就不可能脱贫致富、翻身解放。

外公的“自传”虽然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高压下所作的反省和检查,“假选举”、“强募公债”、“伪军队”、“伪军官”等词充斥其间,但是却不容置疑地告诉了我们,那时的政府规模小得多、效率也高得多。

2006-05-26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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