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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通电收捐股 蔡堆:没有理由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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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十七日电)台湾交通部长蔡堆今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员会答询时表示,高速公路电子收费 (ETC)案已依照最高行政法院的要求重回第二阶段甄审,政府没有理由接受远通电子收费公司捐股;如果最后是远通公司得标,政府也不能接受。

蔡堆上午在交委会进行ETC第二阶段甄审作业进度报告,对于中国国民党籍立委王昱婷 (台南市)质询远通部分股东有意将远通股权捐给政府一事,蔡堆作上述表示。

ETC重回二阶段甄审作业,远通公司已于一月四日依照招商补充文件规定提送协商方案,台湾宇通公司未如期提出,也没有送交切结文件。

对于亲民党籍立委李鸿钧 (台北县)询问,宇通是否已丧失参与甄审资格,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局长李泰明表示,目前合格申请人仍有两家,没有撤销宇通资格。

蔡堆指出,高公局已函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释义,为求慎重,未来也会提报甄审委员会讨论,在未获两者确定前,高公局暂不对宇通参与甄审资格做排除的决定。

李泰明表示,目前时程规划,ETC案将于六月完成议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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