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经济部研拟产业基本法 全新创举提升竞争力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蔡素蓉、黄淑芳台北二十一日电)为提升台湾整体竞争力,经济部正研拟台湾首部“产业基本法”,位阶类似“科学技术基本法”,做为协助产业发展的纲领式根本大法,执行面则由预定今年六月出炉的“产业创新价值条例”、“产业园区发展条例”等订定具体奖励规范,这项创举对产业发展将是一大利多。

为协助台湾产业发展,政府早期是透过以产业别奖励为主的“奖励投资条例”,此条例已于1991年废止;同年另公布实施“促进产业升级条例”,以促进民间投资、产业成长、产业结构改善等阶段性目标,预计2009年底落日。

行政院副院长蔡英文指示经济部,在促产条例落日之后,应另立新法予以衔接,由于新法在租税优惠已予以部分限缩,因而考虑采取其他产业政策工具,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使台湾迈进知识型经济。

为此,经济部召集六大智库包括台湾经济研究院、中华经济研究院、工业技术研究院产业经济与趋势研究中心(IEK)、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市场情报中心(MIC)、拓璞研究所、中央大学台湾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等进行全盘规划。

规划过程中也参考韩国2005年所发表的2015年经济发展策略、日本发表的新经济成长战略、中国发表十一五计划、台湾去年所发表2015年经济发表远景等,积极研拟台湾产业创新策略。

在创意发想过程中,经济部思索若能以类同科技基本法的位阶,制定产业基本法,做为台湾产业发展的纲领式的根本大法,其下再制定新世代促产条例,不仅是一大创举,更有助于提升台湾整体产业竞争力。

经济部表示,当初政府在推动科学技术基本法之际,就有不少产业界人士希望能把产业发展列入科技基本法的法条之内,不过,后来并未能纳入。

根据经济部初步规划,“产业基本法”之下将有新世代促产条例-“产业创新价值条例草案”及“产业园区发展条例草案”,其中,创新价值条例将具体订定对品牌、人才、创新、研发的奖励,协助台湾产业转型为知识型经济。

在时程方面,目前“产业创新价值条例草案”的主体架构已完成,黄历新年过后将陆续召开修法会议,进入细部逐条修订阶段,也将正式敲定草案名称,预计今年六月完成。

经济部对于“产业基本法”抱持长期努力的态度,认为确有必要宣示政府产业方针及大方向,但法案的正式名称、细部的法条都还未定案,在广泛征询过业界意见后,下半年可望提报台湾行政院,再展开跨部会协调等后续工作。(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