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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隆:审慎修正公司法 加强管理集团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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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淑芳台北二十四日电)台湾行政院院会今天讨论力霸风暴后检讨机制,研议修正公司法、强化监理措施。经济部长陈瑞隆表示,经济部将广邀专家学者、产业界交换意见,审慎研议修正公司法;另将就如何针对集团企业加强管理,建立跨部会机制。

经建会今天在行政院会报告“强化预警机制、金融监理及公司治理之措施:以力霸为鉴”,提出30项措施、65项应办事项。

根据经建会规划,未来公司法修订,将要求法人不得同时担任董事及监察人;严审公司设立登记,避免以一套资本辗转设立多家公司;修正董监事及经理人当然解任规定,并检讨私募公司债相关规定。

陈瑞隆下午表示,公司法曾在2001年大幅修正,当时广征学者专家、产业界意见,若修法不当,不但无法达到防弊目的,反而可能影响守法公司运作。

他强调,修法不能因噎废食,该改的要改,但也必须兼顾各层面问题。经济部将比照2001年做法,邀请学者专家参与修法讨论,并征询业界意见,务必做到有助公司治理,但不影响公司应有营运弹性。不过,目前尚无明确期程。

这次力霸风暴涉及集团企业运作流弊,行政院规划针对集团企业加强管理。

陈瑞隆说,集团企业在台湾有相当特殊的营运模式,力霸案发生后,民间也很关心。由于集团本身没有董事会,旗下企业才有董事会,整个集团、集团与企业间关系、运作应如何加强监督管理,将由经建会、经济部、金管会等相关部会组成跨部会小组,建立管理机制。

陈瑞隆表示,修法绝对要慎重,但执行面更重要,若只需加强执行面就能解决问题,那就不应轻易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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