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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费案修法溯及既往?绿委看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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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七日电)台湾总统陈水扁昨天表示,首长特别费是否修法解决,他提出给大家参考。前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李文忠今天表示,若社会有高度共识,可修法溯及既往,但若社会没共识,则该追究后再大赦;民进党籍立委管碧玲则说,不论是否修法,都应等前台北市长马英九遭起诉后再讨论。

除总统表达看法,行政院长苏贞昌上午也说,总统已清楚点出,国务机要费与首长特别费都是十几年历史留下来的问题,应寻求法制解决,相信立法院好好讨论、寻求共识,是正面解决之道。

李文忠下午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特别费争议是历史共业,须依法处理,各级司法机关也应依法追究,过去曾有首长为五个便当遭判刑八年案例,若不依法追究,基于公平正义,对曾遭判刑的首长不公平,但过去特别费制度有陋规,他相信有特别费争议的首长不是基于概括犯意污钱,可在一律追究后再大赦。

他说,修法溯及既往有高度争议,若社会有高度共识,认为特别费争议是过去陋规留下来的历史问题,修法溯及既往、免除其刑,不失为解决方式之一,但若社会没共识,就修法确立特别费制度。

至于修法时机点是否应在前台北市长马英九遭起诉后,李文忠指出,修法应愈快愈好,现在是讨论制度问题,不是讲“那位先生怎么样”,不管姓陈、姓苏、姓马,若等到那一位先生被怎么样后再讨论,届时就有政治动机,争议更大。

民进党籍立委管碧玲(高雄市)表示,现在谈修法言之过早,总统谈这议题的时机也早了点,不论如何,都应等马英九遭起诉后再说,若检察官依国务机要费案检察官陈瑞仁标准,却没起诉马英九,代表司法已死。

她说,就算修法,国务机要费与特别费应一并处理;修法当然是为溯及既往,但溯及既往虽能解决现实问题,却不符人民期待,要社会有共识,了解各案件真相后,才能这么做,至少马英九在特别费案呈现的是假象。

至于是否大赦,管碧玲指出,这涉及司法成本,每个案件情况都不同,起码应先解决马英九等现有案件后再讨论,再寻求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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