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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税署:修所得税法嘉惠大众 税收仅少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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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素柔台北三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所得税法”修正草案释出利多,财政部赋税署长许虞哲表示,修法后,国库总计税收仅约减少两亿元,但可嘉惠所有受薪阶级和身心障碍者、中低收入等弱势族群。

行政院会上午通过“所得税法”修正草案,将个人捐赠扣除改以现金捐赠为限,排除实物捐赠;薪资所得和身心障碍者特别扣除额分别由七万八千万元、七万七千元提高到八万两千元;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由“每户”扣除两万五千元,改为按就读大专院校子女人数“每人”扣除两万五千元。修正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

许虞哲在院会后记者会表示,现行综合所得税免税额及各项扣除额占综合所得总额比例达百分之六十,此次修正在比例不变下,配合基本生活费概念,考量各项扣除额必要性及优先顺序进行适度调整。

他说,所得税法修正后,个人捐赠修正为现金捐赠部分,可增加税收三十五亿元;特别扣除额部分则减少税收三十七亿元,其中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减少十七亿元、身心障碍者特别扣除额减少两亿、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减少十八亿,总计国库仅约减少两亿元税收。

许虞哲表示,这次修法具有四大改革效益,包括嘉惠中产阶级,减轻租税负担;防止租税规避争议;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使用效率;维持税收中立,兼顾政府财政。

他强调,修法后每个受薪阶级都受惠,同时照顾弱势团体;举例来说,领取基本工资的家庭,经修法调整后,几乎没有什么租税负担,嘉惠中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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