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19日讯】2006年6月28日、30日,自贡市红旗乡原白果村8组村民陈守林、曾正英、胡淑明、吴礼平等人,依法保护自已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公安机关暴力欧打、拘留不服。2006年7月22日起依法向自流井区法院、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起诉、上诉,都被法院故设计司法障碍、重重刁难。经本案原告不屈不饶依法讨公道,2007年5月10日,原一审法院决定公开开庭审理。中共自贡市委、市政府,派出约300警察、法警、政府官员将庭审内外戒备森严,人为制造恐怖气氛恐吓护地村民,法官在法庭庭审内外公开充当被告辩护士、庭审外递纸条左右庭审,和强行枉法判决。
2007年7月4日陈守林、曾正英、胡淑明、吴礼平等人不服一审法院枉法判决,依法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当庭枉法判决。8月13日陈守林、曾正英、胡淑明、吴礼平等人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法院于10月24日己经书面作出《驳回申诉通知书》11月7日法院才通知当事人签收。市中级法院对当事人的驳回司法文书词,故歪曲事实真像、严重违反行政法举证倒置规定,又无被申请人(原审被上诉人)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其合法性,对申请再审人(原审上诉人)向法庭提供的证据证人证言一律不予采信,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也无法律依据,法院判案不使用法律,公开沦为官商法院。
本案起诉、上诉、再审当事人,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发布的“红头文件”、严禁乱占农民耕地。陈、曾、胡、吴等人才依据这些法律、法规维护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这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坚信国家法律,能够维护自己的利益、向上级政府反映才会讨回自已的公道。为此拿着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政府发布的“红头文件”、向区市、省、中央相关部委和司法机关举报、控诉、控告:“当地官商勾结,非法倒卖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和强拆民房事件。”、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故推拖不作为,举报人反被监控、欧打、传唤、拘留等进行迫害。
笔者认为,当前中央、各省、市不惜一切人力、物力、财力组识庞大的宣讲团,赴全国各地城乡、大学校园和田间地头宣讲十七大精神,导致各级行政和司法官员阴奉阳违,官话假话空话、搞形势主义,欺上瞒下,再次欺骗咱普通老百姓,也导致各地官员集体向中央假汇报,说好听的话说尽,向下级咱老百姓坏事做绝。如任其各地行政和司法官员非法作为,和不作为行为,的恶性发展下去,公民言论自由、新闻媒体监督权不开禁,社会哪能和谐?中央政府必须面对全国各地成千上万的上访人和维权律师、新闻记者、社会各界正义人土、反复遭到公权力抓捕、刑事、行政拘留、劳教、劳改、关黑监狱、关精神病院等进行残酷的迫害现实问题,只靠自吹自擂的美声唱法,既害国、又害民,依法治国沦为以黑治国,人人都生存在恐惧社会之中,人人无安全感。中央政府不强调公民人权、咱老百姓哪来十七大说的解决“民生问题”啊?笔者,希望中央政府现任领导人、为国为民做点实事,加大力度整治腐败,严惩贪官,为民伸张公平正义吧!
自贡市各级法院也正在组识学习十七报告,也既敢公开执法违法、执法不公,践踏国家法律等行为,如不给予问责和依法追究,国家和咱老百姓利益怎能得到保障?温家宝总理指出:“合理诉求,通过合法的渠道解决。”、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把公民“合法的渠道”、彻底堵死了,咱中国普通公民冤情向谁控诉?谁来为失地失房农民作主?
本案护地村民依法民告官案,得到海内、外法律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各界正义人士长达约1年零5个月的高度关注,自贡各级法院不顾国际、国内社会的舆论监督,不顾中央“三令五申”、严禁乱占农民土地令,不顾社会影响、不顾民众疾苦,也胆敢对民告官反复使用枉法,维护官商集团利益,充分证明中国建设法治社会是何等之坚辛!
本案代理人征求共同当事人意见,“是否向上级人大、检察院、法院申诉。”、陈守林、曾正英、胡淑明、吴礼平等人表示,将民告官进行到底!
本案代理人:刘正有
2007年11月14日于自贡出租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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