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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和案 最高法院发回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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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孙友廉、杨国文/台北报导〕缠讼16年的苏建和、刘秉郎与庄林勋强盗杀人案,虽高等法院再更审判处3人死刑,经上诉三审,最高法院考量,全案有国际刑事鉴识专家李昌钰作证,主张应以一度遗失又找回的菜刀重新鉴定、命案卧房空间的容纳是否足够等疑点,加以厘清,将全案撤销发回更审。

苏建和等义务辩护律师苏友辰表示,他们正高兴的争相走告,认为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对平反具有很大作用,希望未来该案能交由高院公正廉明的合议庭承审,若须重新鉴定,也应由国外具资格的专家负责。不过,最高法院发回意旨并未将被告律师团一直主张苏建和、刘秉郎与庄林勋有遭警方刑求,视为判决瑕疵,列为发回更审的理由。

最高法院同时做出一项重大认定,对于检方向法院声押已在法院承审的被告,最高法院认为,刑事诉讼法对检方并无这项授权,也就是检方纵使声请,也只是促使法院审酌,法院应以程序驳回。最高法院驳回声请苏建和等三死囚案羁押的抗告案,高检署承办检察官陈玉珍昨天说,刑诉法等现行法律条文中,并未限制法院审理期间,检察官不得声请羁押被告,否则将流于法官独大,无人监督的结果。

陈玉珍强调,近年来发生很多重大要犯潜逃的案例,才会声请合议庭羁押被判死刑的苏建和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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