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企业职工被迫签“离职合同” 群体抗议

贺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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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0日讯】随着冬季的来临,原本温润潮湿的南方似乎多了几分寒意,然而,在这并不寒冷的广东,一股股寒潮却已经寒透了每一个劳工的心灵。华为公司的”辞职门”事件才刚刚过去,番禺胜捷公司又上演着”集体辞职再入职”;惠州大亚湾汇利公司上千名员还在抗议公司终止劳资合同再签新合同,广州环球帽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又都在怒斥公司违约将他们劳务输出”感觉像被卖猪仔”。而塘厦一家五金运动用品厂百余人已被迫离职。

这些背井离乡、流离失所的劳工,彷徨于阵阵寒意的工厂之外,手握冰冷刺骨的铁门,有如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在圣诞节来临的前夜,梦幻中乞求着外婆的救恩与赐福,却不幸僵死于资本的贪婪与人性的残酷。新的《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通过,并将在2008年1月1日新年开始之际施行。然而,这却不是救恩,而是导致他们更早失业、剥夺他们工龄的苦果。

1、广东一公司千人先离职再上岗,百余人被迫离职

广州日报11月21日报导:”塘厦一家五金运动用品厂强迫工人一手签自愿离职书,一手签新合同。经记者调查核实,该厂总共有1200多名员工,其中1000余人已被迫签订了新合同,而130多名工龄在10年以上的员工,因为不愿签新合同而被迫离职。目前,这部分工人正准备起诉工厂,追讨补偿以及加班费。”因为他们”工作15年仅获5个月补偿金”。


拿着公司贴出的被辞退工人名单,工人们无可奈何。

2、十年工龄打水漂,惠州大亚湾一公司上千名员工抗议公司让签新合同。


惠州一公司的近千名员工挤在工厂铁门外讨说法。

南方网11月21日讯:”本月14日起,该公司要求所有员工重签的劳动合同起始日期为2008年1月1日。员工们同时被要求签署一份终止原劳动合同关系的’协议’。根据该协议,往年的工龄将会被’归零’。惠州大亚湾汇利日用制品有限公司要求员工下班后集中到人力资源部签署劳动合同。当他们准备阅读合同内容时,工作人员告知无需阅读,只需签名。同时,员工还被要求签署一份”协议”,签署的合同和”协议”全部都上交回公司。”

据记者报导,该公司有2500名员工,已经有接近一半的员工在合同上签字,其余的员工大多来到公司门口,抗议公司侵害自己的权益,声称将向有关部门反映。

3、”感觉像被卖猪仔”广州环球帽制品有限公司让员工改签劳务合同,百名员工说”不”


广州开发区某港资公司一名老员工向记者展示其工作牌,上面的入厂时间为1997年。

南方网11月21日报导:”‘这摆明了是在逼迫我们签新合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港资企业环球帽制品有限公司员工阿英(化名)愤怒地说,’不签,部门主管说到时就和我中止合同’

“在新合同中,阿菊变成了一家名为广州市创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创建’)输出的劳务工。’之前,我都没听过这个广州创建,我怎么就成了它输出的劳务工?’阿菊愤怒地说,’我的感觉就像是被卖了猪仔,公司把我们400多名员工打包批发给了广州创建。’

“公司有400多名员工,9月份以来公司人事部从老员工开始,一个个叫重新签劳务合同,300多名员工被迫签了新合同;但仍有100多人拒签,其中大部分是工作满10年或快满10年的老员工。所有签了新合同的员工都变成由广州创建临时派到环帽制品工作;工作完成后或者环帽制品停工停产、生产任务不足或无任何原因都可将她们退回,由广州创建重新排派工作。如果员工不遵守上述约定,则被视作自动申请辞职。

“在该公司记者看到张贴的一份’关于自愿转劳务工的补充通知’,其中写道:’不同意转(劳务工)的则按正常离职程序处理;2008年1月1日起方转劳务工的,按新入职人员处理,不享受转为劳务工的相应待遇。'”至今,仍有一百多名职工拒签合同,表示抗议。

4、番禺胜捷强迫职工签署”离职协议书”,被媒体曝光

南方都市报导:”11月8日,番禺胜捷消防企业集团的子公司突然将灭火器生产部门所有员工召集起来,让工人写辞职同意书。3天后,这批老员工又再次办理入职手续,照常上班。此举引发员工恐慌。此事被曝光后,劳动部门随即介入调查。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谢迎建称,经调查确有此事,经批评教育,该集团于15日将全部离职协议书退还员工本人。”

5、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7000员工”集体辞职”

南方都市报导:”今年9月,华为通过了’关于内部人员竞聘上岗的人事调整方案’,10月初该方案开始实施,直至11月结束。方案要求凡1999年12月31日前入职的员工,在10月31日前必须提交辞职申请;辞职一周后,辞职员工再与各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华为有将近7000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据称,为此次员工’集体辞职’华为需支付10亿元补偿金。”

“‘刚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真的难以接受。’文员李敏说她20岁背井离乡来到深圳,8年来只身一人在华为工作。照这个模式计算,做文员的李敏最终能得到20000元左右的补偿金,这个数目对比其它岗位要低得多。

“李敏说,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辞职。’在深圳2000元一个月的工作一大把。我在华为做了8年的文员,很有经验。如果真要离开华为,不愁找不到2000元的工作。'”

据悉,普通文员补偿金每人两万元左右,而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经理补偿金大约为16万元人民币。由此,引发了许多员工的不满与抗议。

6、青岛通商玩具有限责任公司让员工集体辞职再入职

山东新闻网11月21日报导:”近日,城阳区一家韩资企业———青岛通商玩具有限责任公司也做出了鼓励员工先辞职再入职的举措,员工在2007年12月31日辞职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履行新的劳动合同后,每年将可获得13个月的工资。

“近日,青岛通商玩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商公司)的员工王燕(化名)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前几天,公司突然决定,不管合同什么时候到期,所有员工,只要想留在公司继续工作的,都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新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为2008年1月1日。为此,公司还下发了统一印制的辞职书,上面除姓名栏外,其他内容都已打印,大致为:本人因公司要求,现提出辞职申请,准许为盼。落款是2007年12月31日。’目前,有不少人已经把名字签了,并把辞职书交上了。’王燕说,她总觉得有些矛盾,签吧,怕新合同生效后以前的工龄就没了,自己也成新人了;不签吧,失去这份比较稳定的工作又心有不甘。

据了解,为了鼓励大家签字,公司还出台了优惠政策:凡是签字’主动’辞职,再重签合同入职者,今后每个员工每年将可额外获得一个月的工资;各科室班组长每人每月还可获得百元的加薪……

◆新《劳动合同法》概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此之外,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条件有一条得到满足的,都将自动赋予劳动者获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单方面享有选择将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除非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从2008年起,用人单位不能再以合同到期为由,单方面辞退在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员工。同时,用人单位一旦违反该规定还将受到明确规定的惩处。

◆新法颁布引发的后果◆
据悉,新《劳动合同法》人大通过颁布以后,立刻引发了用人单位管理层的恐慌,仅8月份,中共中央电视台就一次性清退了一千八百名临时工。而正在着手清退8000名代课老师的深圳市在此陷入舆论的声讨之中。一部新法的颁布,引发的社会阵痛与劳工苦难,竟至不可想像,令人人匪夷所思。利民之法,竟然遭遇如此的尴尬!真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善法恶果,正是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人们不禁要问,没有强大而独立的工会,面对资本强权,仅仅凭借一纸之法,职工如何可能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点题一个字:空。10年工龄为何换不来终身合同?但愿新《劳动合同法》不会成为空谈。”

◆◆评 论◆◆
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性价值就在于政治民主、经济民主与社会民主。抛开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不谈,这里仅工人的经济民主。经济民主意味着工人不仅是国家的主人,他还是资本的主人、企业的主人。他不是资本强权下只求温饱、出卖苦力与脑力的奴隶,而是参与企业决策管理、规划企业未来、创造企业文化与财富价值、具有工伤养老福利保障的主人翁。把劳工从资本奴役与异化中解放出来,保障他们的公民权利,保障他们在劳资契约中的法定主体地位,恢复他们做人的尊严与价值,激发他们的主人翁精神与创造性潜能,应该是社会主义不同于野蛮资本原始积累的制度性优越所在。而要实现这一切,都必须有一个捍卫工人利益与权利的强大劳工组织——独立工会。

(自由圣火首发)(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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