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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将遭起诉?蓝营吁检察官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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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八日电)外传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涉首长特别费案,可能近日遭起诉。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今天呼吁承办检察官,应以书经“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这段话,思考慎刑。党团书记长徐少萍指出,特别费案绝非单纯司法案件,马英九非“自始即具有犯意”,若遭起诉,将无公道可言。

外传马英九涉特别费案承办检察官心证已成,马英九可能在新年前遭起诉。国民党团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依“检察机关办理贪污案件应行注意事项”规定,刑法所谓图利行为,应限于公务员“自始有为自己或其他私人图取不法利益之直接故意为限”,仅行政之失当行为,不能成立该罪。

徐少萍认为,马英九依据法务部在一九八一年及二○○六年两度作成解释,将特别费不须单据核销的半数汇入账户,完全合法,更没有违法犯意。书经(尚书)的“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原意指宁可不照常理行事,也不错杀无辜,引申意涵为“与其误杀无罪的人,宁可失于宽纵”,吁检方慎刑。

党团副书记长费鸿泰说,行政院从一九九八年起也规定,不须原始凭证核销的特别费,可汇入首长账户,“全台湾超过百分之九十五的首长都这么做”。若马英九真被起诉,民主进步党同涉首长特别费的四大天王与司法院长翁岳生也须比照办理。

因此,费鸿泰表示,一旦马英九被起诉,检察官未来几年是否只要办全国六千五百位各级首长特别费案即可?是否还要成立特别费专案中心,专司处理特别费案?党团坚决反对以“指标性”为借口,仅选择性侦办马英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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