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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胜正:公布呆账大户名单 会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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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十二日电)台湾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委胡胜正今天在立法院表示,本周将公布新台币 1亿元以上呆账大户名单,是依银行法授权规定,由于用行政命令,法律基础较薄弱,他主张修法,在未修法前就公布,若有相关责任,他会依法承担责任。

胡胜正今天首度以金管会主委身份至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提出业务报告。

金管会三月一日表示,基于社会公益考量,将在三月十五日依银行法第48条第2项授权规定及第49条规定,对转销呆账客户资料适度公开,将采归户方式,公布新台币1亿元以上转销呆账名单,约有1500户符合公布条件。

立法委员费鸿泰 (国民党,台北市)表示,他支持公布呆账大户,但对金管会作法提出质疑,他表示,金管会是独立机关,为何行政院“指示”,金管会就要公布,且金管会又是以那一条法令说可以公布?

费鸿泰并表示,金管会文字表述为“适度公开”,这根本是政治术语,不是专业术语,是不是因选举考量,要打击其他政党政治人物,他主张,要公布就全部很透明的公布。

胡胜正答复,是依银行法第48条第2项授权规定及第49条第2、3项规定。并表示,用行政命令执行的法律基础较薄弱,也主张修法才会更周延。

另外,胡胜正回应,金管会是金融市场的法务部,对个案采取独立审查,但政策还是要接受行政院督导,这项措施完全没有政党颜色之分,且这项决策是在金管会委员会议通过后才宣布,他个人认为完全合法。

费鸿泰继续追问,在法规未修正前就公布呆账大户名单,万一未来有人要告金管会怎么办?胡胜正要不要承担责任?对此,胡胜正表示,他依法行政,就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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