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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轮功辩护 广东律师遭绑架关押

2007-03-29 06:49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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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9日讯】广东青年律师朱宇飙,因多次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于2007年2月11日在广州番禺被当地警察绑架,可能将被判劳教两年。

据明慧网2007年3月28日报导,从1999年7月20日法轮功被中共镇压后,朱律师凭着对法律公正的责任心和做为一名律师的良心,开始接受法轮功学员家属的委托,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据悉,朱律师曾三次成功地上法庭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在第一次辩护中,朱律师严正地向法庭提出,红头文件不能替代国家的法律,法庭应该以国家的宪法为准绳,依照事实秉公判决。法官当场愣在那里,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后来,审判只好草草收场。

在“红头文件”事件发生之后,广东司法部门内的一些人开始对朱律师另有“看法”和“关照”。另一方面,朱宇飙接受了更多法轮功学员的委托。在后来的两次出庭辩护中,法庭给朱律师设置了种种的刁难和障碍,破坏他的调查,严重干扰辩护的过程。

据知情人透露,因为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朱律师几年来面对很多困难,但他仍然利用各种机会了解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情况,并利用专业知识和各种条件为法轮功学员提供帮助,从律师的角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方案。

朱律师是于2007年2月11日在广州番禺法轮功学员林志勇家中与几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广东警察绑架的。据称,朱律师和与他一起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要被秘密判劳教两年。

明慧网呼吁各界正义人士给予关注与帮助。(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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