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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灯节 市府挪用千万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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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晓宜、刘荣、林恕晖/台北报导〕“士林官邸附近地区区段征收工作费”与灯节有什么关系?“都市发展规划业务费”又与灯节有什么关系?台北市议员黄向群昨天揭发市府挪用各单位预算举办台北灯节,规避预算监督,有三十五个单位挪用预算赞助,金额高达一千零一十三万元。

市府说明一切合法

针对议员批评灯节预算科目不符,台北市府新闻处长羊晓东表示,业务费的核销是由各局处依照权责核销,使用经费也都在预算额度内,符合会计程序,过程一切合法,由于市民对元宵灯节的期待很高,因此跨年晚会、灯节等活动必须由各局处、民间共同参与,更能促进北市观光、商机,符合市民的期待。

三十五个单位挪支赞助

黄向群表示,台北市民政局九十六年度共编列一千四百多万元台北灯节预算,但台北灯节的实际支出却超过这个数字,不少经费来自市府各单位挪用预算赞助,高达三十五个市府单位赞助金额从一百万元到五万元都有,其中赞助最多的是台北捷运公司和台北自来水事业处各一百万元,还有秘书处、消防局、卫生局、环保局、捷运局、资讯中心、地政处各赞助五十万元,仅警察局未出一毛钱,每年重复使用同一座花灯。

征地工作费 拿来搞花灯

黄向群表示,这三十五个单位挪用预算规避监督,预算项目根本与灯节无关,例如地政处使用士林官邸附近地区区段征收工作费、市立动物园使用委托员工消费合作社业务费、发展局使用都市发展规划业务费及都市更新企划与经营业务费,都看不出与花灯何干。消防局使用火灾预防宣导消防经费也是莫名其妙,花灯上完全没有出现任何消防宣导东西,只有花灯名称是“舞动安全”,说明写着“以圆猪击鼓图像代表鼓励市民协助配合消防宣导政策”,这种叫做消防宣导,简直笑掉大牙。

不环保灯节 环局砸大钱

黄向群表示,其中有些单位没设花灯,但以业务费名目赞助台北灯节也相当不合理,其中又以环保局最讽刺,一场高耗电、高耗材、每年千万主灯用完即丢的不环保灯节,环保局竟提供高额赞助,相当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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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南路往南靠近爱国西路口的测速照相警告标志,原有的速限牌面“不翼而飞”,变成一整排的灯笼,令车辆驾驶人经过时,不知道要依多少速限行驶。// 自由时报

为了灯节 号志失踪

中山南路往南靠近爱国西路口的测速照相警告标志,原有的速限牌面“不翼而飞”,变成一整排的灯笼,令车辆驾驶人经过时,不知道要依多少速限行驶。 (记者洪敏隆摄)
〔记者洪敏隆/台北报导〕台北灯节活动不仅有灯具摆设影响交通号志及标志视线,甚至在中山南路还有疑似为了灯具摆设美观,拆掉测速照相的速限警告标志;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表示,径自拆除交通标志,不仅触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要罚钱,破坏公共设施还涉及刑法要移送法办,昨稍晚交通单位已追查并要求业者将标志装设回去。

“不翼而飞”的速限警告标志是设在中山南路往南,距离中山南路、爱国西路口约还有一百公尺处,速限牌面是提醒用路人在该路口有测速照相杆,由于测速照相前设警告标志,已列在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中,速限牌面遭拆除的这段时间,民众若经过该路口超速遭拍照告发,可以提出申诉。

不过,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长陈铭政表示,申诉能不能成立还有争议,速限和警告标志共构,是台北市议会决议要求,虽然速限牌面遭不明人士拆除,但警告标志未受影响,应该没有违反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于该路口的测速违规照片还要整理才告发,警方会在这段时间检讨厘清,再决定是否告发。

由于标志、号志遭人变动或毁损,会让政府“少赚了”违规罚款,警方对于此类行为,不仅会依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处以一千二百元至二千四百元罚款,还会依社会秩序维护法或刑法的破坏公共设施移送法办,尽管此次拆除交通标志是承办市府活动,但警方强调只要经查属实,将依法处理。

台北灯节主办单位在中正纪念堂前方的中山南路段,双向都摆设一整排古色古香的灯笼,刚好与速限牌面的高度一样,为了美观及一致性才将其拆除,但北市交通局及警察局都未接到拆除标志牌面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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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节拱门 挡人视线

〔记者陈晓宜、洪敏隆、林秀姿/台北报导〕台北市仁爱路灯海隧道位于逸仙路口的巨大拱门不仅遮住行人号志,也导致行人无法顺利走上公车候车亭,必须走到车道上再绕上去,相当危险,台北市议员陈玉梅昨天指出,北市第二五九次道安会报已清楚载明拱门不可遮住号志及行人穿越线,民政局却公然违反道安会报,自己市府单位都不理道安会报,以后谁还要遵守?

经过陈玉梅两度提出质询后,昨晚民政局赶紧制作告示牌提醒民众注意,并移除阻碍通行的最佳照相点看板,但行经该处的行人仍相当危险。

陈玉梅表示,上星期六经民众陈情发现,灯海隧道大拱门阻碍行人通行,身心障碍者根本无法通过候车亭,但民政局却视而不见、不愿立即改善,她点名民政局长黄吕锦茹“官僚作风”,不顾市民生命安全。

民政局昨天回应指出,市议员的意见她虚心接受,但民政局也解释,上周六接获市议员意见时,虽然一时调派不到人手及时到场说明改善,但当天傍晚六点前已经完成三项改善,包括移除阻碍通行的最佳照相点看板,以及增加交通标志,并且制作提醒指标,让行人能够通行顺畅。

台北市交通局五科科长萧昌邦表示,灯节摆设若影响到用路人看标志或号志的视线,经民众或民代反映后,都会到现场勘查,并要求承包灯节厂商改善,仁爱路、逸仙路口的号志视线问题,昨已要求厂商尽速改善。

萧昌邦说,台北灯节都有要求提出交通维持计划,但因为范围实在太大,不可能钜细靡遗确认业者是否做到,不过只要民众反映属实,都会要求相关单位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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