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就录像监视权反驳法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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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9日讯】(大纪元记者孙灿编译报导)纽约市政府代表律师日前要求曼哈顿法庭海特法官重新考虑2月15日的一项判决.该判决指纽约警察部门没有权利对任何公共集会进行录像监视或其他录制行为,并需要立即停止所有监视行动。市政府指出,联邦法庭没有权利下令这项条例,并强调这样做将会影响警方打击恐怖活动。

据纽约时报3月8日报导,海特法官表示,如果警方不停止目前“不妥”的监视活动,纽约市将遭到谴责。市政府已启动法律程序开始上诉。

控方律师艾森斯坦表示,市政府这样做相等于毁坏法庭执行判决的能力,同时严重侵犯所有公共集会群众的自由.艾森斯坦称,“他们想让警察部队拥有无限监视群众的权利。”他强调,市政府与法庭的纠纷自1971便已开始。1985年,首项限制警方监视公共集会的条例被公布,然而,自2001年九一一时间以来,这项条例已在警方反恐的要求下被迫弱化。

新条例要求警方必须在任何公共集会之前提供有关犯法证据,并向警署申请准证,否则不可对任何机会进行录像监视。然而,资深法律教授薛夫哥尼表示,假如市政府成功推翻海特的判决,他将意味着任何法庭判决都无法影响警方。(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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