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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机场母向女解释安检原因 被扣4小时

2007-04-01 09:3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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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日讯】新加坡一家庭春假出游,母亲在机场对女儿解释为何要做安全检查时,提到“炸弹”一词,结果被盘查4个小时,害得一家人的假期也泡汤。

中央社消息,在新加坡任何人若在执法人员面前以“威胁性语气”提到炸弹,或虚报有炸弹,都有可能面对长达7年监禁和罚款5万新元(3.3万美元)罚款。而新加坡警方常被人权组织质疑不尊重人权,报导引述多名因失窃案曾协助警方调查的台湾人声称,新加坡警方常就同一问题反复问很多次,问到“烦为止”,态度恶劣,电脑打字速度又慢,做口供笔录随时要4、5个小时。

同时引述律师话呼吁民众,在新加坡警方执行包括安检等勤务时,尽量保持缄默不要谈话,更不可拿“炸弹”字眼开玩笑,否则可能遭控。同时也引述旅游业者呼吁,旅客在乘搭新航或到访新加坡时,尽量不要提到“炸弹”字眼,以免“面临牢狱之灾”。

这次事件是当一家人出游在樟宜机场接受安检时,母亲向女儿解释为什么需要脱鞋检查,并提及“炸弹”字眼,安检人员听到后立刻要求这名母亲再说一次,这位母亲也照做了,结果安检人员立刻以这位母亲说了两次“炸弹”,将她扣留审讯4个小时。当星警方做完笔录,确定无安全威胁后,这一家人已赶不上飞往澳洲的班机而假期泡汤。

新加坡职业律师卢平池指出,可能是这位母亲在解释时,“炸弹”字眼说得太大声,造成误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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