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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卫生条例排除台湾 发生传染WHO须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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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吕志翔日内瓦十六日专电)台湾对于实施及适用“国际卫生条例(IHR)”立场坚定,在交涉过程中,曾明确告诉世界卫生组织(WHO)秘书处,如果台湾被排除在外,发生严重疾病传染,WHO须负全责。

世界卫生大会(WHA)十四日处理台湾申请会员国案后,IHR如何适用于台湾成为两岸攻防焦点。中国卫生部长高强证实,已与WHO秘书处就IHR“适台”问题举行多次协商;中国更片面宣布,定六月十五日生效的IHR适用于包括台湾、香港及澳门在内的“中国全境”。

由于中国坚持“一中”原则及“台湾为中国一省”,台湾对中国与秘书处讨论中的协议,采取“不承认、不接受、不配合”的态度。

台湾则规划以“非会员国”地位参与IHR架构,并与WHO换函,规范新IHR适用台湾。台湾的法理基础在于,新修订的IHR整合了十一个国际卫生公约、协定,其中规定,只要曾是这十一个卫生公约的签约国就可加入,并只要通知即可,不需WHO秘书长同意。

另外,卫生署长侯胜茂也于五月二日致函WHO秘书长陈冯富珍,重申台湾愿意配合实施国际卫生条例,并指定台湾卫生署疾管局为联络窗口。

WHO秘书处对于台湾的立场及侯胜茂的信函尚无回应,但秘书处很重视IHR适用台湾的问题,也不愿见到国际卫生条例下的全球防疫体系出现漏洞,但在目前两岸对立的情势下,短时间内可能很难解决。

据指出,距六月十五日只有一个月时间,台湾并不预期在IHR实施之日,WHO会作出重大决定,但台湾明确告诉WHO,无法接受秘书处与中国之间达成的协议。

台湾强调,如果他们一意孤行,使台湾被排除在IHR 架构之外,台湾会全力实施IHR的规定,但如果发生任何疾病传染,WHO须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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