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涛:也来说说“死亡指标”

金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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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9日讯】这几年媒体上出现了不少新颖的带有“指标”的名词、术语,诸如,什么GDP指标啦,什么幸福指标啦,小康指标啦,等等。这些听起来还不那么讨厌,但最近听到的一个指标就不太舒服啦,那就是“死亡指标”。按照官方的说法,这个“死亡指标”是依据2004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而设置的,而且这“死亡指标”还不象什么幸福指标、小康指标可以拿来忽悠老百姓,它可是实实在在的数字;它虽然也是实实在在的数字,但又不象GDP指标那样压得官员去努力奋斗,争取更大的政绩。这死亡指标可是一头连着老百姓的死活,一头连着地方官员的政绩、升迁、利益等等。说得更具体一些,就是鉴于中国的安全事故越来越频繁,无论是工矿、商贸、交通等等方面每年都会有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死于各种各样的安全事故中,所有中央安全生产委员会才定出了这么个“死亡指标”来。这一指标涵盖全国各省、市、县,从2004年开始已经实行了三年。国家有个总的“死亡指标”,而在这个总的“死亡指标”下,再分别给出各个系统的死亡指标;而全国的“总指标”确定后,中央安全生产委员会再把这些指标分发给各省,各省再分发给各地区、各部门,作为考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硬性指标。例如,2005年“全国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为16,263人;前不久北京市就公布了2007年北京市的死亡指标为1,733人,或者,换个说法,2007年北京市要有1,733个活人变成死鬼!

那么,这个指标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据南方周末的记者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这死亡指标又分为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绝对指标当然就是当年给各地、各部门下达的死亡数字,而相对指标就是诸如“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等。比如,2007年,上述三个指标分别为0.51、5.7、1.923等,也就是说,2007年,每采100万顿煤炭就要死两个矿工!

看到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数字,人们会作何感想?!既然这死亡数字和官员的政绩紧紧相连,虽然国家安监总局的官员声称,不是下达指标要死多少人,而是不能突破这个数字。但实际上,人们知道,官员政绩易得,而百姓的活命难求。原因在于,官员关心的首先是他的政绩、升迁、利益等,他也许会眼睛盯着那个下达的死亡指标,只要不超过那个指标那就是他的万幸了,至于如何去降低死亡指标那已是无关紧要的事了。

为什么要推出这一指标?盖因若干年来中国发生的工矿商贸、火灾、公路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等各类事故死亡的人数逐年飙升,尤其是每年各地矿难所造成的矿工死亡人数的快速增加让人闻之愕然,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大概中央政府也感到巨大的压力了,所以要控制每年各类事故的死亡人数,于是,“死亡指标”也就随之出笼了。但是,靠着这个死亡指标就能控制安全事故不再发生,就能减少人员的死亡吗?纵观若干年来围绕矿难死亡所演出的一幕幕活剧,以及这一幕幕活剧后面所透露出的种种潜规则,人们会怀疑,这死亡指标只能是有一表面文章,因之,质疑声浪不绝于耳。

近年来大量的由工矿商贸所造成的人员死亡,比如,矿难造成的矿工死亡让人闻之丧胆。这里的因素又是五花八门,有的是非法矿主在不具备起码安全要求的情况下违法进行金属矿、非金属矿的开采;有的是非法矿主与地方官员进行权钱勾结非法开采;有的是地方官员为了谋利以入股的方式(也就是所谓的“官股”)介入矿业开采,对矿井的安全状况睁只眼闭只眼,完全不顾矿工的死活。近年来由此所引发的大量矿工死亡遭到社会的谴责,但安全形势仍无根本性的改善。

事故死亡的增加遭到社会的谴责,于是死亡指标就被迫弄出来了。但这死亡指标的出笼真能解决问题吗?应该说,死亡指标的下达,的确给各级政府的相关官员增加了压力。但死亡指标的压力也会使他们选择各种各样的办法来予以应付。比如,各地已经出现了不少瞒报矿难、瞒报矿难死亡人数的事;有的地方发生矿难后极力封锁消息,或者为了堵住记者的笔头,竟然对记者大加贿赂。也就是说,即使发生了矿难,死了矿工,但并未占用、或者少占用上级下达的死亡指标数字。而且,各地方都有了具体的对策,比如,重点产煤区山西省不少地方制定地方法规,明令限制记者的采访,以免暴露当地的矿难事故。再者,从曝光的情况看,由于死亡指标的存在,事故频发的煤矿地区就有了应付的手段,即矿难发生后,立刻就会有神通广大的“能人”作出安排,快速将死难者运往外地,为死难者安排异地火化,安排家属不事声张,给出“20万元补偿费”也就万事大吉了。这样以来,即使矿工死亡了,也不占用死亡指标。如此以来,非法矿主消灾解难了,地方官员不担心死亡指标超标了,也不会影响自己的“政绩”了。面对这种情形,死亡指标到底还有何用?而且,各种部门自有自己的诀窍。比如,按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七天内死亡算事故死亡,要占用死亡指标;而如果能够拖到七天后,即使死亡了,也不占死亡指标。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些交通管理部门就会尽一切努力,将即将死亡的伤者拖到七天以后,或者即使死了,也要把他死亡的时间写为事故发生的七天以后。这就不是人道关怀,而是为了自己的政绩,或者自己与部门的利益而拖延时间,只要能保住死亡指标不超出就好。这是死者的悲哀,还是社会的悲哀?

试问是人的生命重要,还是官员的政绩更重要?人们都知道“生命诚可贵”,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了。故而,要想真正达到消灭安全事故的目的,必须在事故发生之前,即尚未威胁到鲜活的生命时就应该想办法,采取措施,而不是紧紧盯着死亡指标。把“死亡指标”与官员政绩挂钩的现象,充分暴露了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在预防事故发生方面的欠缺,更没有设法堵住事故发生之后的瞒报、虚报、造假、蒙骗等等,更没有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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