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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璋:红十字总会补助款未专款专用 应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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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怡君台北十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委王荣璋今天表示,中华民国红十字总会接受内政部补助款使用方式,已遭内政部发函要求改善,未专款专用的部分,约新台币三百余万元缴回,红十字总会对此应认错并说明清楚。

王荣璋(不分区)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内政部调查2002至2006年补助红十字总会“大陆台闽地区灾害济助经费”及“办公费”运用,包括:火灾保险、中国大陆参访、折旧及提拨准备基金等,未依补助用途使用的部分,约三百二十一万四千余元,应予以补正、缴回且不得在发生类似情形

他说,红十字总会使用内政部补助款确有不当,且非常明显,但红十字总会却对外宣称“并无不妥”,且以自己是人类资产等方式模糊回应所有质疑,他从未否定红十字总会在战争时期发挥的功能,但不能因为前人的努力,现在就可以恣意妄为。

王荣璋表示,过去红十字总会申请内政部补助款,只需要行文并备领据及当年预算表及工作计划,再函请由内政部转陈行政院核备,长年享有“就地审计”的特权,但经过这次调查后,内政部已取消这项特权,从今年起,红十字会必须比照其他民间团体进行核销。

王荣璋认为,内政部对红十字总会只是“略施薄惩”,其实,红十字总会补助款使用还有其他问题,例如:2001年“大陆台闽地区灾害济助收支报告表”中,花费一百二十万余元购买长裤及夹克,质疑是为了另一项花费一百三十万余元的志工校阅活动所准备的制服,但购买长裤、夹克及志工校阅与灾害济助有何关系?

2003年至2006年的“大陆台闽地区灾害济助经费”中,他说,人事及办公费用就占补助总额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三十五,但内政部补助社福团体体,规定行政办公费上限为总补助金额的百分之五,两者之间有天壤之别。

除此之外,王荣璋指出,红十字总会还在救济经费中列出“召开相关会议费用”,但依常理应该包含于办公费用中,为何又另行罗列?每年花费二十五万余元至六十一万余元?

内政部社会司长曾中明说,内政部对补助人民团体的标准一致,必须专款专用,对红十字总会补助款项的调查,六月十五日发布新闻稿表示仍在了解中,外界所谓“并无不妥”并非事实。

他表示,红十字总会2002至2006年在“大陆台闽灾害济助费”及“办公费”上,使用未符合专款专用,因此提出追缴要求;此外,也要求今年起核销补助款时应附上原始凭证。

对于王荣璋质疑红十字总会接受的补助款并未专款款用,财政部会计长、红十字总会常务监事谢福灯回答,过去红十字总会每年都会提出会计师查核签证,此语引发王荣璋不满,认为若只要提出会计师签证就没问题,那力霸集团每年都能提出会计师签证,为什么还会被掏空?

王荣璋要求政府派任在红十字总会的三位常务监事应召开监事会进一步查核,谢福灯允诺将会召开监事会查核,并提出报告。

由于红十字总会人员在现场发放新闻稿,新闻稿内容指王荣璋仗势立委言论免责权,污蔑红十字总会。王荣璋立即表示,愿意放弃言论免责权,对自己所言负法律责任,但请红十字总会对他的质疑一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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