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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案续开庭 厘清得台是否为人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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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二十二日电)台北地方法院今天继续审理力霸集团负责人王又曾涉及的违反证券交易法案,以证人身份传讯财务主管谢秋华,厘清力霸子公司得台公司是否为虚设人头公司。谢秋华表示,王又曾以前每天中午都会举行财务资金缺口会议,决定所有的资金调度及借贷之后,指示办理相关手续。

台北地检署三月侦结力霸案,王又曾等一百零七人被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等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调查,王又曾等人掏空力华票券、中华商银、嘉食化、友联产险、亚太固网与旗下子公司,非法洗钱金额达新台币五百七十一亿三千八百二十四万元,另包括一亿四千七百零五万元美金。

地院今天以证人身份传讯力霸集团重要财务主管谢秋华,她参与集团旗下二十六家子公司的资金调度与财务问题。上午庭讯主要在厘清得台公司是否为虚设的人头公司?有无实际营运?并且传讯公司登记负责人谭伯郊、得台公司出纳颜秀如等人。

颜秀如说,她以为有开发票相互交易就是有营运,后来才了解不是这样子。

公诉检察官询问谢秋华,厘清得台公司向中华商业银行借贷七亿五千万元的贷款过程,以及缴交利息过程。谢秋华说,完全是王又曾以电话指示她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后来,展期部分是由颜秀如办理。

对于谢秋华宣称不了解公司营运过程,审判长李英豪质疑她“不要乱七八糟讲话,负责二十六家小公司的财务,怎会不知道有无营运?”

谢秋华表示,以前她每天中午都会与王又曾等人举行“财务资金缺口会议”,除非王又曾不在。这项会议主要是调度力霸集团的整体资金,以及相互周转,否则会跳票。

谢秋华表示,大约在2006年八月之后,得台公司就没有对中华商银的贷款缴息。期间的贷款、展期、核贷汇款、缴息都由王又曾指示之后,由颜秀如办理,由张姓会计安排流程。

法官陈惠萍也质疑,中华商银为何要将其中六亿元的贷款分成每张两千万的支票、一共分成三十次转给得台公司?得台公司又转汇给华南银行忠孝分行?

谢秋华宣称,这一切都是王又曾的指示,她不清楚其中的用意。王又曾会负责筹措资金财源,她只是依照王又曾的指示,在力霸集团内做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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