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自行车拟禁骑斑马线 应两段式左转

人气: 17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二十三日电)台湾交通部与内政部警政署研拟今年底前修法,让自行车的行车安全规则更明确化。包括自行车必须两段式左转,经过斑马线必须下车推行,自行车前、后和侧边应加装灯光或反光装置,划设自行车道的人行道可供脚踏自行车和电动辅助自行车行驶,但电动自行车仍限制行驶慢车道。

立法院上会期通过“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六十九条修正条文,将慢车区分为“自行车”和“三轮以上慢车”,其中自行车再细分为脚踏自行车、电动辅助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三类。

台湾自行车数量庞大,根据2002年至2006年自行车产量统计,脚踏自行车每年约有五十万辆在台销售,电动辅助自行车年增四千五百辆,即将于十二月合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则约有二十万辆已在路上行驶。

根据内政部警政署交通事故统计资料分析显示,2003年至2006年发生与自行车相关的交通事故,共造成六百六十四人死亡,二万七千一百三十一人受伤,其中被撞死亡人数四百八十三人,比率高达七成二,显示自行车安全值得重视。

交通部官员指出,由于自行车也是慢车的一种,因此自行车必须两段式左转;不得行驶快车道;也不能直接骑过供行人用的行人穿越道 (斑马线),如果要沿斑马线穿越马路,正确方式是下车推行。

台北市已有部分人行道以划设自行车专用道方式开放自行车行驶。运研所在邀专家学者讨论时,与会者倾向“脚踏自行车”和以人力为主、电力为辅的“电动辅助自行车”可行驶人行道,但以电力为主的“电动自行车”仍只能行驶慢车道。

交通部官员表示,人行道是行人走的,行人和自行车交错仍有危险性,因此只有划设标志标线 (自行车道)的人行道才能开放自行车行驶;而且由于各地人行道宽窄不一,未来会授权地方政府自行决定可开放路段。

统计显示,2006年骑乘自行车死亡有一百八十三人,其中头部外伤死亡一百一十八人,比率高达六成四,显示自行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致命部位以头部为主,因此强制戴安全帽也可能列入修法考量。

鉴于近年与自行车相关的交通事故增加,八月初召开的道安委员会议决定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明确规范自行车的行车规则,相关议题委托交通部运输研究所评估中,预计十月初完成评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