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在中国的困境

《劳动合同法》新制 引爆劳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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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4日讯】【编者按】本系列专题为读者邀请专家选评台商投资纠纷的典型案例与影响台商经营的重大事件,欢迎读者与我们一同来关注台商在中国投资的种种问题。

案例介绍

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新制,还未上路就已经在中国各地引爆各种罢工与劳资重大冲突。各界预料,明年此法正式施行之后,将引发更多的劳动纠纷。

其实在劳动新制还没上路之前,中国就有专门利用劳动法规讹诈台商的集团。根据11月19日《联合报》的报导,广东东莞近来出现专门以劳动争议讹诈、勒索台商的“职业工人”。这些“职业工人”受聘用之后,一等到试用期满成为正式工人,就会制造事端然后去职。随即就捏词自称被老板恶意辞退,先向劳动局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接着向法院起诉要求高额补偿。

对于这个问题,东莞台协东城分会秘书长李文诚表示,这些“职业工人”大多只到职一个月零三天或零两天,成为工厂正式劳工就立即去职。这些人的背后有律师,还有同乡充当人证,是典型的集体作案。现在已发现有“湖北帮”,另外还有来自其他地区的帮派。这种人为制造的“劳动争议”,清一色的被害人都是台商。这些劳动法诈欺集团专门坑害、勒索台商,让台商防不胜防。

歌仔戏演员陈亚兰在中国也有劳资纠纷的经验。她和大陆皇帝小生张国立去年在大陆合资的SPA店,因为员工恶意罢工、集体跳槽,才开业数月就结束营业。陈亚兰表示自己认赔杀出,损失金额近千万元。陈亚兰虽然努力培训员工,而且和店内所有美容师以及服务生都签有3年合约,可是不到3个月这些员工就要求加薪。为求和谐,陈亚兰同意调薪。但是紧接着又有员工要求再加薪,并且煽动所有员工跳槽,让公司大唱空城记。逼不得已陈亚兰只好趁早结束7家店面、认赔顶让他人。

劳动纠纷在中国不仅造成台商在经营管理面的困扰,还可能给台商招来杀身之祸。仅以广东一地为例,东莞林姓台商兄弟、深圳林姓台商与黄姓台干、东莞二位徐姓台商、东莞吴姓台商等命案,事后调查发现,作案歹徒全都是工厂离职警卫、保安人员及其同党。

案例分析

新的《劳动合同法》最令台商担心的,除了终身雇用的问题、劳工离职经济补偿金以及社保基金提拨到位的压力之外,最严重的是员工举报企业还能够要求“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在新法上路之前就有“职业工人”勒索集团,还有不遵守合约恶性罢工的事件,台商依据过去的经验以及新法的“奖励措施”推断,在中国经商,未来的劳资纠纷事件将更加频繁。

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中共在新《劳动合同法》第38条及第46条规定,当劳工举报企业违反工时规定,或者没有依规定缴纳社保基金等行政违失后,选择离职的劳工可以按其年资向企业索取依其年资计算,每年一个月的离职“经济补偿金”。这项鼓励劳工举报企业的规定,是所有企业最为忧心的问题。

“即使百分之九十九的工人都不会恶意利用这套法律,但只要有百分之一的职业工人混进工厂里,甚至和黑帮白道结合,目标是要侵吞整个工厂,以中小台商的体质与规模,根本经不起这样折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电子业台籍经理人表示。“在台湾或美国,我们都可能遇到经营过程中的疏失,但是这些疏失都是可以补正改善的。可是我们在中国所犯的任何疏失却可能是致命的。我们这些台籍干部对于管理工人的事,根本不敢直接出面插手。像劳工偷窃或舞弊这样明确的案件,这些劳工敢这样做,很多都有团伙靠山的。公司还经常告诫我们,晚上待在宿舍不要随便出门。”

上海企管顾问“富兰德林事业群”总经理刘芳荣对《中央社》记者表示,依其专业的判断,中共的新版劳动合同法对许多台商来说,将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企业体质较差的台商,将面临倒闭危机。

中共国企带头自保

《劳动合同法》表面上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试用期、合同期限、离职是否经济补偿以及违约金等方面都做出有利于劳工保护的规定。例如,用人单位从用工一开始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由于新法所增加的企业营运成本庞大到难以估算,于是在新法上路之前,许多企业开始进行各种买断工龄,将之前的年资一笔勾销或者直接清退员工的行动。

原本应该带头守法的中共国营企业却抢先自保。光是中石油、中石化二家国企就解雇了59万名员工;中国工商银行则一次解雇13.8万名员工。和这两家国企相比,中共的央视解雇1,800名员工以及华为公司强迫7,000名员工“辞职”,数量都只是小巫见大巫。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工问题专家刘开明博士向“自由亚洲电台” 表示:“中国企业并没有守法的习惯。像中央电视台、华为公司这种本该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保障员工权益的单位、企业都回避自己的责任,那么你指望普通的中小企业遵守法律,我觉得就是很大的幻想。”

刘开明强调,中国在劳动领域已经颁布实施了不少相关法律;中国现在的问题不是法律是否完善,而是如何落实法律,还有中共是否真的想保护劳动者权益。

是谁积欠民工薪水?

根据广东省东莞市急救中心的统计报告显示,仅仅今年4月至9月半年之间,东莞市有552人自杀,其中70% 为外来人口,亦即到广东打工的农民工。

近些年来中国民工的自杀问题日趋严重,旅居法国的中国劳工维权人士蔡崇国就中国民工的悲惨状况表示:“中国民工自杀现象这几年是非常普遍的。中国的报纸讲得很多。民工自杀往往都是为了讨工资。就说明他们绝望到了什么程度。很多民工每天打工十几个钟头,每个星期都不休息的。他们如此辛苦,如此忍耐,但是到最后工资得不到。他们到政府部门,到劳动部门,找工会,都被不理不睬或者拖延,最后他们绝望了,无路可走了,只有自杀。所以自杀说明中国民工绝望到了一种什么程度。”

刘开明以数据证明这个民工自杀问题,主要责任在中共。因为拖欠工资的现象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而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建筑拨款不到位。因为地方政府没有经费却大搞政绩工程,这就造成钱没到位,工程就开工的现象。到了年底,不仅民工要自杀,夹在中间的工头也被逼到走投无路。

谁来承受劳动纠纷的恶果?

在争取应有权益无望、沟通反映无效的挫折与愤怒下,民工成了中国治安败坏的不定时炸弹。近年来,每到年关,中国各地都会出现民工索讨拖欠工资而自杀,或者是暴力袭击工头、雇主的事件。绝望的民工为了返乡过年对家人有个交待,铤而走险去行窃或抢劫的事件频传。因此每到年底,中国的刑事案件就会进入一个高峰期,造成人心惶惶。

据海基会公布的统计数字,到今年11月底为止该会总共受理重大台商人身安全的案件高达1,284件。而且这类案件有逐年遽增趋势,海基会2006年受理台商人身安全案件共197件,较2005年同期133件增长48.12%,2007年到11月为止就接获了231件投诉,比2005年足足高出近百件。其中又以被杀被抢的案件居多,台商失踪案件亦居高不下。

根据社会学的研究,高自杀率与高犯罪率有着连动的关系。台商在中国人身安全被侵害的案件年年攀升,正因为脱离不了中国治安恶化的大环境影响。中国社会贫富不均以及劳动纠纷所导致的恶果,不仅是由中国人民所承受,进入中国投资的台商在大数法则之下,也成了众多分母之一,一起承受这个恶果。

仇富心态下 台商处境堪虑

据统计,中国民工被拖欠工资总额已经高达400亿人民币,在可预见的将来中国民工的工作条件不会有改善的可能。由于中国劳工对生活与工作不满,充斥着贪腐的社会更使人们普遍有着一种仇富的心态。
寄人篱下,遇事经常选择忍气吞声的台商,在这波怒气冲天的工潮下,是否会沦为波臣?

“中共的劳动新制对台商的风险是多方面的:第一、职业工人勒索集团将有更多法律武器可以运用;第二、大部分不明了法令的中国工人可能被少数有心人搧动利用;第三、违反劳动规定的后果可大可小,完全掌握在地方官员的手上。小则罚款了事,大则关厂撤照,使台商的投资在一夜间完全化为乌有。”童文薰律师分析道。

“最可悲的是,在普遍的仇富心态下,台商难以期待一种合谐的劳资关系。无论你做得再好,进入这样的一个社会,资方就是资方,台商得和中共的国企承受相同的民怨。”

“唯一不同的是,必要的时候中共可以拿个别台商来祭旗,彻底斗臭企业的名誉并剥夺其财产以平民怨。可是遇到国企的问题,我们则会看到武警与公安团团保护着国企,拿着武器对付中国劳工,并对维权人士祭出劳教手段。”

童文薰律师指出:“最近的一个例子是正在进行中的‘中石化’旗下的‘山东淄博齐鲁石化’数千工人,从12月3日开始,连续维权静坐请愿。中共的反应是出动大批警力到现场围堵工人。另一个例子是重庆维权人士李国宏,因为致力于帮助中石油、中石化高达59万名被解雇的员工争权益,结果11月18日李国宏被处劳教一年半。还有为了中石油、中石化、中国工商银行的员工维权,三度上书中共总理温家宝的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郭泉,不仅立即被中共剥夺教职,同时公安更侵入其家中搜查其住所,径行取走他的3台电脑以及维权的资料。”

中国人权与台商的投资保障

“这句话我已经说过,但我会一再的说:中国的人权问题与台商的投资保障息息相关!台商应该用关注自己投资的相同高度,关注中国的人权问题。”童文薰律师强调。

“因为台商在中国投资,就无法自外于这个大环境。中国人所承受的一切,都是预演给台商的警示。台商如果蒙眼不看,那么拿钱去中国就会是一场盲目的投资。台商应该要求中共用民主和法治来说服世人,中国是一个值得企业安心投资的地方,否则,我们只会看台商到海基会的投诉案件年年攀升,却没有一件能得到解决。”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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