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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发放补偿费 失联45年姐妹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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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十六日电)高雄市政府办理一件土地征收补偿费发放作业时,查遍失联继承人,无意间促成失联超过四十五年的姐妹重逢,传为佳话。

地政处表示,市府在办理鼓山区日昌路一二三巷工程土地征收时,有一笔近新台币九十万元陈姓家族的补偿费,依规定,陈姓家人如果超过十五年法定提领期就会被没入公库,市府基于年限将届,积极查阅陈姓被继承人的户籍资料,在一个多月的资料查阅后,除了顺利发放补偿费,也帮助失联的姐妹重逢。

地政处表示,陈姓土地所有权人已经去世,应领土地征收补偿费依法应由继承人领取,经查阅户籍资料,地政处发现陈姓所有权人早年与蒋姓第一任妻子育有两女,在生下次女后就离婚,长女随父、次女随母。陈姓所有权人迁居台中并再婚,长女与同父异母弟妹一起生活,次女随母迁徙他乡。

姐妹俩人因父母离异不曾往来,四十五年后,因为地政处通知提领土地补偿费公文,得以打破近半个世纪的隔阖,促成姐妹重逢、亲族团圆。

地政处表示,陈姓所有权人共有七个财产继承人,分别散居在高雄、台中县市,虽然每人得领补偿费仅有数万元,但地政处不厌其烦通知他们备齐证件领取补偿费,才使得他们在提领补偿费的同时,促成亲人聚会。

地政处指出,土地征收补偿费因受领迟延、拒绝受领或不能受领,由当地政府设立国库保管专户保管,并通知应受补偿人,自通知送达发生效力之日起,逾十五年未领取的补偿费就要没归国库。地政处呼吁未提领补偿费的继承人应主动连系地政单位克服障碍,领取应得的补偿费,以免私产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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