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名“加盟台湾连锁店策略经营班”

【大纪元1月9日讯】侨务委员会将于2月20日至2月29日举办“2008加盟台湾连锁店策略经营班”,欢迎昆士兰地区年满30岁以上,60岁以下之侨营事业负责人或有意从事相关行业之华台商报名参加研习活动。课程主要协助海外侨商研习连锁店加盟经营专业课程,参访国内成功连锁店业界,促进海内外商机推广及经验交流。

本次研习课程合计9日,包括连锁店加盟策略经营理论与实务课程66小时、企业参访、实务交流暨策略经营讲授及商机交流等。参加研习期间学员之学杂费、膳食等费用由侨委会负担,侨居地往返机票费,以及住宿费(约新台币9,000元)均请自理,意者请备照片一张、护照影本自即日起至1月20日止,迳洽布办处董秘书报名遴荐,电话: 07-3229-5168;电传:07-3229-8881;email:ocac@taipeieco.org.au,或请至布办处网页下载报名表件http://www.taipeieco.org.au/。

侨务委员会“2008年加盟台湾连锁店策略经营班”招生简章

一、 研习目的:协助海外侨商研习连锁店加盟经营专业课程,提供管理新知,并辅以如何加盟台湾特色连锁店成为海外加盟店之策略研习,参访国内成功连锁店业界,促进海内外商机推广及经验交流,提升侨商事业国际竞争力。

二、 研习时间:97年2月20日(星期三)至2月29日(星期五)。2月20日上午报到、下午开训,2月29日中午结训及学员赋归;2月23日(星期六)仍安排课程,2月24日(星期日)由学员自由活动。

三、 研习地点:由承办单位规划。

四、 研习对象:

(一) 海外侨营事业负责人、从业人员或有意从事相关行业人员。

(二) 年龄在30岁(含)以上,60岁以下,通晓中文,且近二年未曾参加侨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开办之经贸研习班,经驻外单位或华侨文教服务中心遴荐报名者。

五、 报名截止日期:97年1月20日(星期日)。

六、 研习课程及时数:
实际研习日程计9天,研习总时数合计至少66.5小时,包括本会共同课程、连锁店加盟经营理论与实务专业课程、专题演讲、企业参访及学员联谊活动等。

七、 费用负担方式:

(一) 本会负担每人新台币约16,760元:包括研习期间学员之学杂费、午晚餐(周日除外)及交通费用。本会另安排报到日及结业日由本会指定地点往返研习(报到)及解散地点1车次之接驳交通。

(二) 学员自理部分:
1. 往返机票费。
2. 返台后,于报到日及结业日自行由机场往返本会指定地点之交通费。
3. 住宿费(约新台币9,000元)。
4. 其他个人费用。

八、报名注意事项:

(一) 报名表件请向各驻外单位或华侨文教服务中心索取或径自本会网站下载(www.ocac.gov.tw /华侨经贸投资/侨商研习园地/开班讯息)。

(二) 报名表件请以正楷填写或缮打,并于签名处亲签后,送各驻外单位或华侨文教服务中心报名。

(三) 二年内已参加本会各种经贸研习班者,请勿报名参加。若愿自付费用参加者,请依程序报名,经审核符合资格者,届时俟名额情况录取。

(四) 同一家庭(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同公司人员(含关系企业连锁店)仅限一人报名参加。

(五) 因本研习班行程紧凑,请报名人员衡量自身状况,以免参训期间不堪负荷舟车劳顿。

(六) 报名人员经本会核录后,于报到时,本会将委托承办单位代收研习保证金新台币5,000元,于全程参加研习课程结束后无息发还,并由本会颁给结业证书。但研习期间请假时数累计达课程总时数五分之一以上或无故缺课者,除有正当理由且经本会同意者外,不予发还,并缴交国库。倘不克参加研习时,务必于开训前7天通知驻外馆处转知本会,以避免培训资源浪费。

(七) 报名者请确认护照有效期限在6个月以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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