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93年闹中选会 邱毅等4人各判3月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10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胡守得、施晓光/台北报导〕九十三年总统大选后,时任立委的邱毅、李庆华、冯定国及林惠官四人,不满中选会未正视大选争议,将公告正、副总统陈水扁、吕秀莲当选,率众大闹中选会,台北地方法院昨依违反集会游行法的首谋罪,将四人均判刑六个月,因符合减刑规定,均减半为三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仍可上诉。

邱骂中选会走狗 拘役25天

其间,邱毅、冯定国、林惠官更因在集会中辱骂中选会“走狗”等字眼,另依该法的演说侮辱公署罪,各处拘役廿5日。

对此,前亲民党立委林惠官回应,群众并非他带去的,暴力发生当时,他也不在场,强调这是政治判决。国民党立委李庆华则说,当时群众都是自发性,根本不需要他做首谋,法官判决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立委邱毅昨不愿回应此事;前亲民党立委冯定国因无法联系上本人,无从得知反应。

判决表示,九十三年总统大选揭晓,陈、吕以少许差距获连任,投票前夕因发生三一九枪击案,引发泛蓝立委、民众质疑选务作业,得知中选会将在3月26日公告陈、吕当选,邱毅、冯定国、林惠官、沈智慧(检方另案侦办中 )等人,当日中午率助理、群众前往中选会抗议。

现场因未合法申请,警方多次举牌警告,要求解散,但邱等人未理会,李庆华后也加入现场,李等人多次以选举有争议,与中选会沟通暂不公告。

因中选会公告决心已定,现场群众陆续与警方发生推挤、冲撞,并使用弹弓突袭,或向警察泼洒红油漆,直到晚间七时四十分许,中选会人员在警方保护下,顺利完成第十一任总统、副总统当选公告。

判决指出,邱毅等人未经申请集会,并于非法集会中居领导地位,触犯集会游行法,审酌邱等人身为制订审议法律的立委,本应有较高民主法治素养,却非法集会引发暴力冲突,四人均量处徒刑六个月。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