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委员会举行公听会

立法保护女佣保姆 纽约将成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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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黎新纽约报导)工作受伤得不到医药费补偿、一天工作12小时、照顾孩子又要做家务、没有病假、没有休假及无故解雇都是女佣和保姆遭受的待遇。针对家庭女佣和保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州众议院劳工委员会于昨日(11月21日)在曼哈顿下城举行公听会。除了讨论立法保护女佣权益的必要性之外,会上也谈到了如何有效执行立法。

为何女佣保姆不被劳工法保护﹖

由于家庭女佣的工作场所是私人住家,没有宪法允许私人住家的审视。雇主往往仅聘请一或两名佣人,达不到法律要求的最低雇员人数。基于以上原因,美国没有法律保障家庭佣工的权益。

“更好的平衡-工作和家庭法律中心”(A Better Balance: The Work and Family Legal Center)的创始人之一伍远纶(Yolanda Wu)强调家庭女佣不在联邦、州和市歧视法的保护下,因为法令包含了最低雇员人数规定。新提出法案将把被忽略的保姆纳入受保护员工行列。因此她认为尽快通过这一法案将在这经济不景之时,保护女佣不再进一步被剥削。

若通过立法 纽约成典范

哈林众议员基思赖特(Keith Wright)2004年提出的人权法案 [A628B, S5235], 将保护纽约大都会的家庭佣工。

目前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家庭佣工的最低工资、超时工资、工作时间、病假、遣散费、解雇前的通知期限等,因此全国聘雇法律项目(National Employment Law Project)的政策主任伯恩哈特(Anisette Bernhardt)博士提倡立法的重要性。他指出若法案通过,纽约州将成为家庭佣工权益法的典范,因为目前美国其他城市缺乏家庭佣工保护法。

隐形行业女佣更易被剥削

对比餐饮业,伍远纶指出家庭佣工行业,在法律上和主流社会中近似隐形,因此对家庭佣工的剥削更严重。伍远纶说,大家都忽视了保姆服务的价值,因此保姆在不受重视的情况下,获得工资很低。

来自中央劳工委员会的(Central Labor Council)的欧(Ed Ott)指出家庭女佣似乎是不被法律承认的。通过法案将让家庭佣工在法律上获得保护。他指出,家庭女佣在完全孤立的环境中工作,甚至是过于监督的环境下劳动。

移民身份与劳工法

欧先生指出,政府在执行劳工法时,不应执行移民法,因为劳工法不仅局限于合法移民,不然这将使移民劳工不敢前来寻求援助。众议员约翰(Susan V. John)指出州劳工部不过问劳工的移民身份。

法案授权女佣一日休假

通过零售业非工会劳工的经验,零售承包和百货商场员工工会(Retail, Wholesale and Department Store Union)的汤普森(Jane Thompson)指出,许多家庭女佣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限,三分之二没有超时工资。她指出,法案将给予佣人一天的休息日、假期和医药福利等。“同时也给予劳工部制裁剥削女佣的雇主。”她说。

伯恩哈特博士指出,在家庭佣工业规定一个更高的最低工资将进一步改善法案。

法案通过后如何有效实施﹖

伍远纶强调了加强公共教育,提高雇主对保护法的意识,也让更多的家庭女佣了解到法律赋予他们的权益。

若要更有效地实施家庭佣工保护法, 伯恩哈特博士指出,这取决于家庭佣工是否能组织起来依据州法令争取他们的权益。伯恩哈特指出,唯有联邦才能授权女佣成立工会,因此还未在国会争取这一权益之前,女佣自发的组织起来。

在教育雇主方面,伯恩哈特博士提到,引用餐馆就业协会与市长办公室合作,向餐馆业主倡导劳工法的经验,表示州劳工部能与家庭佣工联合会合作倡导。

华裔女佣不积极争取权益

纽约州有约20万家庭女佣和保姆,华裔保姆和女佣占相当大的一部分,但似乎无一华裔保姆或女佣出席公听会。

伍远纶相信将有更多华裔保姆和家庭女佣加入家庭佣工联合会,因为这些组织已积累了许多有关资源。

在介绍“更好法律平衡”时,伍远纶指出组织连接不同收入阶层、通过法律策略、停止对保姆的歧视和剥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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