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委員會舉行公聽會

立法保護女傭保姆 紐約將成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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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黎新紐約報導)工作受傷得不到醫藥費補償、一天工作12小時、照顧孩子又要做家務、沒有病假、沒有休假及無故解雇都是女傭和保姆遭受的待遇。針對家庭女傭和保姆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州眾議院勞工委員會於昨日(11月21日)在曼哈頓下城舉行公聽會。除了討論立法保護女傭權益的必要性之外,會上也談到了如何有效執行立法。

為何女傭保姆不被勞工法保護﹖

由於家庭女傭的工作場所是私人住家,沒有憲法允許私人住家的審視。雇主往往僅聘請一或兩名傭人,達不到法律要求的最低僱員人數。基於以上原因,美國沒有法律保障家庭傭工的權益。

「更好的平衡-工作和家庭法律中心」(A Better Balance: The Work and Family Legal Center)的創始人之一伍遠綸(Yolanda Wu)強調家庭女傭不在聯邦、州和市歧視法的保護下,因為法令包含了最低僱員人數規定。新提出法案將把被忽略的保姆納入受保護員工行列。因此她認為儘快通過這一法案將在這經濟不景之時,保護女傭不再進一步被剝削。

若通過立法 紐約成典範

哈林眾議員基思賴特(Keith Wright)2004年提出的人權法案 [A628B, S5235], 將保護紐約大都會的家庭傭工。

目前沒有法律明文規定家庭傭工的最低工資、超時工資、工作時間、病假、遣散費、解雇前的通知期限等,因此全國聘雇法律項目(National Employment Law Project)的政策主任伯恩哈特(Anisette Bernhardt)博士提倡立法的重要性。他指出若法案通過,紐約州將成為家庭傭工權益法的典範,因為目前美國其他城市缺乏家庭傭工保護法。

隱形行業女傭更易被剝削

對比餐飲業,伍遠綸指出家庭傭工行業,在法律上和主流社會中近似隱形,因此對家庭傭工的剝削更嚴重。伍遠綸說,大家都忽視了保姆服務的價值,因此保姆在不受重視的情況下,獲得工資很低。

來自中央勞工委員會的(Central Labor Council)的歐(Ed Ott)指出家庭女傭似乎是不被法律承認的。通過法案將讓家庭傭工在法律上獲得保護。他指出,家庭女傭在完全孤立的環境中工作,甚至是過於監督的環境下勞動。

移民身份與勞工法

歐先生指出,政府在執行勞工法時,不應執行移民法,因為勞工法不僅局限於合法移民,不然這將使移民勞工不敢前來尋求援助。眾議員約翰(Susan V. John)指出州勞工部不過問勞工的移民身份。

法案授權女傭一日休假

通過零售業非工會勞工的經驗,零售承包和百貨商場員工工會(Retail, Wholesale and Department Store Union)的湯普森(Jane Thompson)指出,許多家庭女傭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限,三分之二沒有超時工資。她指出,法案將給予傭人一天的休息日、假期和醫藥福利等。「同時也給予勞工部制裁剝削女傭的雇主。」她說。

伯恩哈特博士指出,在家庭傭工業規定一個更高的最低工資將進一步改善法案。

法案通過後如何有效實施﹖

伍遠綸強調了加強公共教育,提高雇主對保護法的意識,也讓更多的家庭女傭了解到法律賦予他們的權益。

若要更有效地實施家庭傭工保護法, 伯恩哈特博士指出,這取決於家庭傭工是否能組織起來依據州法令爭取他們的權益。伯恩哈特指出,唯有聯邦才能授權女傭成立工會,因此還未在國會爭取這一權益之前,女傭自發的組織起來。

在教育雇主方面,伯恩哈特博士提到,引用餐館就業協會與市長辦公室合作,向餐館業主倡導勞工法的經驗,表示州勞工部能與家庭傭工聯合會合作倡導。

華裔女傭不積極爭取權益

紐約州有約20萬家庭女傭和保姆,華裔保姆和女傭占相當大的一部分,但似乎無一華裔保姆或女傭出席公聽會。

伍遠綸相信將有更多華裔保姆和家庭女傭加入家庭傭工聯合會,因為這些組織已積累了許多有關資源。

在介紹「更好法律平衡」時,伍遠綸指出組織連接不同收入階層、通過法律策略、停止對保姆的歧視和剝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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