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钱假赡养 上海逆子弃母致其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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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0日讯】上海一83岁老太含辛茹苦将七个儿女抚养成人,不料暮年却遭其一名儿子弃之街头,致其抱憾而终。上海闸北法院日前一审以遗弃罪判处老太儿子王扣玛有期徒刑18个月,指其严重违背中华民族的公序良俗。据悉,该名逆子觊觎母亲27万元的拆迁赔偿,得手后即推卸赡养母亲责任。

据新民晚报报导,现年54岁的王扣玛住在江苏路480弄,其母亲、83岁的腾老太住在七浦路427弄17号。腾老太育有5子2女,王扣玛排行第4。2006 年10月,因动迁,腾老太分得了27万元的动迁补偿款。这笔动迁款由王扣玛的弟弟领取,且腾老太随之一起生活。

2007年6月19日,离异独居在外、未参与动迁的王扣玛找到弟弟,说要母亲与自己一起生活,并索要动迁补偿款人民币27万元。双方发生争执并报警。经民警的调解,弟弟作出了让步,同意让老母亲跟随王扣玛生活。王扣玛也承诺将好好赡养母亲,并从弟弟手中拿到了27万元的动迁款和老母亲的医保卡、身份证和工资卡。

但钱一到手,王扣玛便称自己经常要去外地,不能照顾老母亲,又将老母亲送回弟弟的住处,却不将之前获得的钱款和老母亲的“三证”交给弟弟。弟弟不接受,说老母亲的“三证”和27万元已在王扣玛那里,于是又将老母亲送回哥哥王扣玛家。这样多次送返后,腾老太仍与王扣玛一起生活。

2007年10月11日傍晚5时,王扣玛以对动迁款的数额有疑为由,鼓动老母亲去有关部门反映。他将老母亲送到人民广场后,却借口买烟自行离开,留下腾老太一人独自留在街头。后来老太被人发现送到当地派出所,由闸北区北站街道暂时安置于海宁路上的一家旅社内。街道工作人员多方联系腾老太的子女,要求他们将老母亲接回赡养。但王扣玛始终不愿露面,而腾老太的其他子女均以动迁款已由王扣玛领取为由,当由他将老人接回。

就这样,腾老太一人在旅社里孤独生活了80余天,2008年1月5日下午,老人因心脏病突发 抱憾而终。这起弃母事件发生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今年9月26日,经调查,闸北检察院决定以遗弃罪,对54岁的王扣玛提起公诉。

法庭上,王扣玛不承认起诉指控的事实,辩称是因买烟才与母亲走散的。他认为自己不构成遗弃罪。

法院审理认为,王扣玛与被害人腾老太共同生活,系直接义务人,首先应负有法定扶养义务,但其为牟取更大利益,将母亲丢弃,遗弃动机卑鄙,造成被害人无人扶养、心情郁闷并因病猝死,违反社会伦理道德,且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认定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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