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旅客来港可逗留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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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4日讯】(明报新闻网2008年12月24日报导)入境事务处宣布,由元旦起,台湾旅客在港逗留的期限会延长至30天,又不限网上申请快证的次数。

入境处将于一月一日起实施两项新措施,为访港的台湾居民提供更大方便,包括)取消30天内只可申请两次“网上快证”限制;及将“网上快证”和多次入境许可证持有人在港的逗留期限由14天延长至30天。

新措施实施后,凡持有有效“网上快证”或多次入境许可证的台湾居民,每次入境香港可以访客身份逗留30天。

入境事务处发言人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一向致力为访港旅客,包括台湾旅客,提供入境便利。新措施会为访港的台湾居民,特别是‘即兴’来港的旅客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且让他们在计划旅程时更具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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