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27日讯】黑龙江双鸭山市郭淑珍、田小玄母女因为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分别被中共法院非法重判七年及八年。
郭淑珍被非法判刑七年
据明慧网报导,郭淑珍,女,六十多岁,居住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向阳小区供电大院。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双鸭山市尖山分局双山派出所副所长韩晓秋带领警察彭涧秋、宏伟等人到郭淑珍住处,撬开房门,闯进屋内,非法抄家,抢走人民币七千元、手提电脑一部、移动硬盘一个、激光打印机一台、彩色打印机一台、复印机一台、切纸刀两把、大小订书器各一个、复印纸7件、彩色复印纸2件、塑封机一台、塑封膜二十多袋、冷裱膜2包、空白光盘600个、光盘袋15包、法轮功创始人法像及法轮功书籍多本。警察将郭淑珍及三名家人绑架走,三名家人被非法扣押24小时,郭淑珍被劫持到双鸭山市看守所。
十一月二十六日,双鸭山市尖山区中共人员操控法院对郭淑珍及另一名法轮功学员王耀军非法开庭。两位老人被非法羁押十月之久,均被非法判刑七年。
田小玄被枉判八年 律师:审判违法
田小玄,女,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是郭淑珍的女儿。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警察在非法抄郭淑珍的家时,田小玄正好从外面回来,看到家被抄,转头就走,从此流离失所。
六月十一日下午,双鸭山市六一零人员杜占一、邹德宽、一名网特,伙同宝清县政保科科长谢云桐、王秀丽、王心诚、杜云龙、杜福祥、张锐光等人来到宝清县田小玄的临时住处,先以查户口为名敲门,见没有开门,杜占一便从邻居家翻墙跳入,撬开窗户,随后撬开房门,非法私闯民宅。他们也没着装,谢云桐带头,没出示任何证件,就把田小玄绑架至宝清县公安局。宝清县刑侦、经侦也参与其中。
警察十五天后才出示拘留证,并且逼迫田小玄在拘留证上签字,证上写着拘留七天,但田小玄一直被非法关押,属严重超期羁押。期间,杜福祥及检察院公诉人孙桂诚执法犯法,对田小玄刑讯逼供。田小玄被提审三天两夜,不让睡觉,戴脚镣长时间坐在老虎凳上,这种酷刑会使人坐瘫,双腿无知觉,但外表无任何伤痕。
十一月十八日,宝清县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判,田小玄被枉判八年。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的唐吉田律师为田小玄做了无罪辩护,唐吉田律师指出该案件在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多处违法。没有法律地位的机构在主导侦查、起诉和审判,违反刑事诉讼法。唐吉田说:“三长会,也就是所谓的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这三长会来定什么时候侦查终结,什么时候起诉,什么时候审判等等,这样一些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事情在案件中也存在。”
唐吉田还说:“双鸭山市警方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说传唤啊、拘留啊很多这些文书都是事后补签的。延长拘留期限,也是超期,涉嫌非法拘禁。这一系列都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田小玄等多人证实黑龙江双鸭山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刑讯逼供。很多笔录是一个人取证,按照刑事诉讼法是应该两个人取证。还有时间涂改、倒签,这种情况就是掩盖刑讯的事实。因为当庭多人都证实警方不让当事人睡觉,长期让他们在一种身体极度压力状态下,去做一些不利自己的陈述。”
郭淑珍、田小玄母女双双被非法判刑,给她们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在二零零八年六月田小玄被绑架之前,田家经常受到警察的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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