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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版立委版航空城条例 立院8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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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詹家琪台北6日电)台湾政府推动桃园国际机场成为航空城,立法院交通委员会 8日排定审查行政院版“桃园国际机场园区发展条例草案”,以及国民党立委陈根德等人拟具的“桃园国际机场特别条例草案”。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原本 3日排定并案审查两个版本,交通部长毛治国也亲自出席准备报告,但因立法院议事作业疏忽,会议停开。

行政院版本的草案,是发展桃园航空城的重要依据,主要以机场为中心,藉由机场营运与周边腹地配合,满足机场与地方发展需求,并将企业化精神导入机场经营,提升桃园国际机场运作效率。

草案中建议以国营公司模式经营航空城,划分国际机场专区、货物园区、自由贸易港区;其中,自由贸易港区可由行政院与县府划定,不受自由贸易港区设置条例规定;另外,外国人进入园区进行商务活动,得申请落地签。

至于陈根德的版本已完成报告询答,将于委员会进行逐条审查。

陈根德版本草案主张以行政法人方式提升机场地位与自主性,从“机场城市”的角度规划,分为国际机场专区、货物园区、自由贸易港区、工业区、农业区、住宅区;区内雇用外劳不受基本工资限制;外国人及大陆人得申请落地签。

对于高雄地区民代认为航空城不应独厚桃园,所有机场都应纳入,毛治国 3日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发展航空城必须机场的规模达到一定标准,例如国际航线及航班数量是否足够、当地产业条件是否成熟等,只要客观条件符合,都可以发展。

毛治国也说,“桃园国际机场园区发展条例”草案只有第一条条文提到桃园,条例适用性无特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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