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op禁止性侵者上社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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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黎新纽约报导)纽约地区检察官摩根绍(Robert Morris Morgenthau)﹐皇后区地区检察官布朗(Richard A.Brown)﹐布朗士地区检察官约翰逊(Robert T. Johnson)﹐布碌崙检察官海恩斯( Charles Hynes)﹐里奇蒙县检察官唐纳文(Daniel M. Donovan, Jr.)﹐在1月12日的记者会上表示﹐支持纽约州总检察官科莫(Andrew M Cuomo)提出的电子安全和打击性侵者法令 (Electronic Security and Targeting of Online Predators Act 或 E-Stop)。该议案上周在参众两院获得两党支持。

E-Stop禁止第三级性犯罪者上社交教联系网络,危害网上青年的安全。第三级性犯罪者是有相当高再犯罪风险,并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者。
 
纽约州总检察官科莫表示,现有法律禁止性侵犯者到游乐场,以保护我们的儿童。随着科技的发达,青年游乐园已扩展到了网际网路上,因此应该立法或扩展现有法令禁止性犯罪者上社交联系网络如My Space和Face Book等。
 
新法令也要求性犯罪者向州刑事司法服务部注册他们的电子邮件地址和网际网路户口。州刑事司法服务部将把这些资料传达社交联系网络商,让网络商禁止这些电子邮件地址和户口持有者上社交网。到目前为止,两个最大的网络商My Space 和Face Book已经答应把性侵犯者邮件地址驱逐出他们的网站,以确保网络的安全。

布碌崙区检察官海恩斯指新法令将是打击网络色狼的好工具,可以保护年青人不受伤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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