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日常生活法律问答之四十四

小心过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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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6日讯】

(编者按:本栏作者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职UH,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区华人以及新来的移民往往对于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对于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感到迷惑和困扰。本报今后将陆续刊登他的专栏,以飨读者。)

问:最近我收到一张医生的账单,上面写着我的保险公司付他们多少钱,和我欠他们多少钱。在我付账的时候,我注意到保险公司的声明上说我被索讨了一个“超过保险的数字。”保险声明说, “索讨的金额比容许的医疗服务价格大。他们不会向你索讨这笔钱。” 事实上,他们确实向我索讨那笔钱。医生向我要一笔保险公司说我不欠的医疗费合法吗?我应该怎样做?

答:不幸的,这不是一件希奇的事情。它也在我的身上发生过,我认为这不合法。好的消息是,你在付账以前发现了。

你现在应该做的是联络你的医生,解释为什么你不应该支付多余的数目,并要求改正你的账单。我的猜想是他会道歉,立即寄给你一份新的更正好的账单。你同时也应该让你的保险公司知道医生尝试收取不该收的金额。这大概违反医生和保险公司的合同。就我想,收取不经过许可的账目,错报病人欠款的行为,触犯了德州欺骗贸易行为法和德州索债法案。

以后要避免这个烦恼的最好方法是小心回顾你所有的医疗账单,将它们和你从保险公司收到的报告单互相比较。医疗账单能够很复杂,但是值得花费时间确定你的账单数目正确,而且只要你支付那些应该由你付账的服务。

问:我刚从医生处收到一份3年前的账单。医生能够寄账单的时间有几年?

答:从实际来说,账单应该在医疗之后立即寄出。但是就法律而言,医生有四年的时间可以向法院控告你,向你收取医疗费。即使四年后不能控告你,这笔债也会在你的信用报告上记载七年。你“欠”这笔账,一直到它付清为止,或者经由破产而终止。例如,十年或者二十年之后你还是会被追讨这笔钱,它依旧是一笔合法的债务。

问:我的继父没有留下遗嘱就去世了。我有权继承他的部分产业吗?他对我就像对待他的其他孩子。在我的生命中他是我所知道的唯一的父亲。

答:他可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你,但是就法律来说,你还是不一样,而且你不能继承他的任何财产。当一个人没有留下遗嘱就去世,法律决定由谁继承他/她的财产。继子不在人死后继承财产的名单之中。如果继父母要继子女继承遗产,他/她应该准备一份遗嘱。

问:我到小额法庭去时需要一位律师吗?

答:就法律来说,你总是可以在小额法庭里代表你自己。实际上的问题是你应不应该这样做。一般来说,法院程序十分复杂,被你可能不熟习的规则所操控。没有律师,你在正式的法律程序上会吃亏。

但是小额法庭不同。它的程序不很正式,是一个真正为民众设立的法庭。大多数的小额法庭法官不是律师,所有的人都设法使参加的人觉得心情放松。我认为,只要你能顺畅的向法官陈述你的事件,你就可以代表你自己。当然,现在小额法庭可以聆听一万元以内的诉讼,也许牵涉的金额大的足以使你考虑雇佣一名律师来协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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