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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决定鐽震公司解散?郝龙斌:说法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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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美瑜台北二十六日电)台北市长郝龙斌今天说,到目前为止,鐽震公司未向台北市政府商业处申请,北市府也无人担任董事;此外,公司解散是由董事会先行解散,与台北市政府无关。对有媒体记者询问“鐽震公司解散是否应由台北市政府决定”?郝龙斌以“很荒谬”表达立场。

郝龙斌上午与中国国国民党总统候选人马英九参加台北二二八纪念馆举行的特展揭幕式后,在答复电子媒体询问时做上述表示。

张俊雄上午在立法院指出,根据公司法第十条及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只有两方可以解散鐽震公司,一个是主管机关台北市政府,一个是符合三百三十五条的解散条件,其中,没有行政院可以解散鐽震的法律权限。郝龙斌认为,到目前为止,北市府对于有关鐽震公司的资讯都从报上得知,行政院捅的篓子丢到地方政府来,是件很荒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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